5月14日下午,校办公室党支部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第三次专题学习研讨。
会上,校办公室副主任、支部纪检委员夏云高带领大家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会议认为,该《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会议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根据工作实际,持续抓好《规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规定》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密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结合起来,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切实把《规定》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
校办公室副主任、支部副书记何孔蛟主持学习会,并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了赵正永等反面典型和郑德荣等先进典型。会议强调,要弘扬严实作风,注重问题导向,落实“四联四增”要求,务求工作实效;要坚持统筹兼顾,把警示教育与学校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防止“两张皮”,以显著的工作实绩检验深化警示教育成果。支委班子成员在会上开展了交流研讨,并对支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有关工作进行了研讨。
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集中学习会。(校办公室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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