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

2021-01-19 12:09:19

为了加强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理论武装和指导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校党发〔2017〕35号),《北京科技大学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举措〉的任务清单》(校党发〔2019〕48号),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的思想和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任务和要求,牢记使命,学习一种方法:《吃透精神而不照抄照搬》“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加强政治建设,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促进学科发展。

二、组织机构和相关职责

学院党委对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成立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院党委书记是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负责人,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分管思政工作的副书记是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由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学院党委按照学校党委部署,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提出具体学习要求。

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主持集中学习和研讨活动。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院党委秘书担任,负责学习服务工作

三、参加人员

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和研讨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需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四、学习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坚持“四个纳入”,即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干部考核范围。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的部署,每学期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注重学习的实效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集中学习和研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 10 次,关于党的理论和党性教育内容不少于总数的 70%。充分发挥学校为学院配备的理论学习导师作用,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学习效果。充分运用好党章党规、上级文件、党报党刊、“学习强国”APP、学校理论学习专题网站等,精心组织、有序开展。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由院党委审定后施行,并需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2.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坚持“以学生为本,学院用学科讲政治,教师用学术讲政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理念。按照“牢记使命,促进学科发展,紧密联系学院中心工作;不忘初心,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广大师生关心问题;知行合一,践行学以致用,唯实地开展学习和研讨”原则。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专家导学与专题调研,集中研讨和工作决策”形式。创新学习形式,务求取得实效。

3.严格考核,做好总结。

坚持“六有”,即有学习考勤、有学习主题、有重点发言、有讨论环节、有详细记录、有调查研究。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学期邀请学校党委(宣传部)有关人员列席参加和指导。做好理论学习总结工作,按时完成总结报告,将院中心组学习总体情况报送校党委宣传部。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应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同时,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中心组学习新模式。

五、附 则

本细则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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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院党委书记是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负责人。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做好理论学习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