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创新发展中心承建单位: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培育建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3号)和《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公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9〕3号)要求,经中心自评、专家评价、实地考察等环节,现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首轮建设周期验收结果和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果
优秀: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长安大学、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
合格: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联合)、广东省教育厅(联合)、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联合)、兰州大学
基本合格:中国社科院大学(联合)
以上中心将自动进入下一个建设周期。根据工作需要,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教育厅、中国社科院大学、西北工业大学4家联合创建单位独立承担中心建设工作,不再以联合中心名义开展工作,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承建的中心由上海开放大学和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两家单位分别承建,各自独立承担中心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内容。各承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修订后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附件1),按相关要求进一步梳理组织架构,加大保障力度,与我司相关处室联系,明确研究方向。
二是认真填报建设计划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建设计划书》(附件2)由承建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11月15日前通过全国高校思政工作网(www.sizhengwang.cn)创新发展中心管理服务系统上传。如内容涉密请通过机要渠道寄送纸质版和光盘至教育部思政司。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政司,邮编:100816
全国高校思政网:王浩洋 010-58556152。
教育部思政司:王爽,010-66092165。
附件: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