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为首,中国的自贸试验区肩负了中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国家试验。
自贸试验区的最初提议是源自保税区的转型升级。2005年开始,上海、深圳、天津等地方政府就陆续向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提交关于保税区转型建设自由贸易(园)区的建议。2009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向国务院上报了《外高桥保税区向上海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升级》的报告。
2012年,商务部与上海市政府合作开展“经济全球化发展新形势下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研究,同期的其他研究成果也都发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整体恢复乏力,陷入“新平庸”;全球贸易投资格局和规则加速重构,以美国为首的发达经济体主导了高标准的“志同道合”的区域性投资贸易规则谈判,代表性的包括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美国退出后变为CP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等;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需要包括“改革红利”在内的发展新动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中国需要再次以更大开放倒逼更大改革,尤其是加速推进“放管服”的政府职能转变。
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仍然需要遵循顶层设计加地方先行先试的经验路径。于是,最初提议的“自由贸易区”加上了“试验”二字,中央决定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先行先试的任务也大规模扩充。作为改革的“掘进机”、开放的“破冰船”,第一家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聚焦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与创新、政府职能转变、法制环境完善等核心任务,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基础性制度框架和制度创新成果。
7年多以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了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与国际通行规则一致的市场准入方式;建立了符合高标准贸易便利化规则的贸易监管制度,初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口岸监管服务模式;建立了适应更加开放环境和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创新制度,初步形成了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建立了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初步形成放管服一体化体系;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有新进展,初步建立了具有“五通”功能的桥头堡架构;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初步形成了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和新竞争优势。
自贸试验区也不断“扩容”。到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包括21个自贸试验区的“矩阵”。这个矩阵包括沿海、内陆和沿边三个自贸试验区集群,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构建。自贸试验区形成了不同层次的对外开放形态。海南不但全岛建设自贸试验区,而且率先探索国际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自由贸易港;上海自贸试验区2015年扩区至120平方公里后,2019年又新设临港新片区,探索建设海关特殊综保区和特殊经济功能区;各自贸试验区都不断深化差别化探索,不断推出首创性制度创新。自贸试验区的经验也不断在全国复制推广,有力促进了新发展格局的构建。
(作者为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秘书长)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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