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学院党委荣获“全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2020-07-10 14:25:48 李骞

武汉东湖学院党委荣获“全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通报表彰2018-2019年度全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的决定》,武汉东湖学院党委荣获“2018-2019年度全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称号,是全省同类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决定》指出,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为表彰先进、树立导向、激发干劲,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继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省10个省直机关党组织、10个高校党组织、10个国有企业党组织等七大类73个党组织授予“2018-2019年度全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我省共有10个高校党组织获得表彰。

《决定》指出,受表彰的党组织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和疫情防控中创先争优、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实际行动深刻凸显了党的性质和宗旨,生动展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经验新方法,充分彰显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是全省各地各领域的突出代表。

自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建引领、融入和推动中心工作,努力“办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工作首位。坚持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夯实党员干部思想根基,理论学习紧跟形势、联系实际、入脑入心;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一会一报”制度;以“五个思政”为抓手,全面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培养了“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长江学子”等先进典型;建立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六项举措”;推进马院标准化建设,有效发挥思政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三平台一网”、“三坛(团)一堂”管理,守牢思政教育阵地。

坚持把组织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抓好办学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校党委、校行政协调高效运转。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实施“四双”工作机制,坚持落实党建工作8项制度、9项任务,抓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有效发挥。学校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工作保障。强化廉政纪律。出台《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关于禁止教职工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日常行为。坚守工作底线。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订了《党建责任谈话制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坚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回应师生关切。学校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途径,收集师生意见建议,逐一答复、办理。

坚持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党建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单位”“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及国家级科研项目16项,涌现“全国思政课最有影响力教师”提名人物、“全国优秀教师”、“英国物理学会(IOP)中国高被引用作者奖”等优秀教师,在第三方评价机构公布的大学排行榜中,学校综合实力排名均位居湖北省同类高校榜首、全国前列。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支撑。坚持依法办学,明晰校董事会、校党委、校行政的职责与权限,明确党委书记对学校重大事项的政治把关和决策审议。定期开展制度清理,探索实施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检查制度。2018年学校获评为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坚持把履职尽责作为工作标准。坚持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培育“落实”文化。周宝生董事长在《湖北日报》上发表了题为《打通抓落实的“卡口”》理论文章,全校上下大力培育“落实”文化,深化责任落实。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成果孵化奖、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湖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是湖北省委宣传部确定的全省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示范点、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通报表彰2018-2019年度全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的决定》,武汉东湖学院党委荣获“2018-2019年度全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称号,是全省同类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决定》指出,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为表彰先进、树立导向、激发干劲,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继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省10个省直机关党组织、10个高校党组织、10个国有企业党组织等七大类73个党组织授予“2018-2019年度全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我省共有10个高校党组织获得表彰。

《决定》指出,受表彰的党组织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和疫情防控中创先争优、锐意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实际行动深刻凸显了党的性质和宗旨,生动展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经验新方法,充分彰显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是全省各地各领域的突出代表。

自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建引领、融入和推动中心工作,努力“办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工作首位。坚持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夯实党员干部思想根基,理论学习紧跟形势、联系实际、入脑入心;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一会一报”制度;以“五个思政”为抓手,全面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培养了“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长江学子”等先进典型;建立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六项举措”;推进马院标准化建设,有效发挥思政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三平台一网”、“三坛(团)一堂”管理,守牢思政教育阵地。

坚持把组织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抓好办学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校党委、校行政协调高效运转。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实施“四双”工作机制,坚持落实党建工作8项制度、9项任务,抓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有效发挥。学校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工作保障。强化廉政纪律。出台《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关于禁止教职工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日常行为。坚守工作底线。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订了《党建责任谈话制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坚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回应师生关切。学校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途径,收集师生意见建议,逐一答复、办理。

坚持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党建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单位”“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及国家级科研项目16项,涌现“全国思政课最有影响力教师”提名人物、“全国优秀教师”、“英国物理学会(IOP)中国高被引用作者奖”等优秀教师,在第三方评价机构公布的大学排行榜中,学校综合实力排名均位居湖北省同类高校榜首、全国前列。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支撑。坚持依法办学,明晰校董事会、校党委、校行政的职责与权限,明确党委书记对学校重大事项的政治把关和决策审议。定期开展制度清理,探索实施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检查制度。2018年学校获评为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坚持把履职尽责作为工作标准。坚持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培育“落实”文化。周宝生董事长在《湖北日报》上发表了题为《打通抓落实的“卡口”》理论文章,全校上下大力培育“落实”文化,深化责任落实。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成果孵化奖、湖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湖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是湖北省委宣传部确定的全省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示范点、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

2d1886bd137a15136f82d0f27ef10d3a_W020200703813788999082.jpg


责任编辑:武汉东湖学院党委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

    武汉东湖学院党委荣获“全省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说明:热度榜主要以育人号最近72小时的活跃度(包括发文量、浏览量、评论数、点赞数)和近24小时的更新数为主要指标进行计算。其中前者占60%,后者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