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文件
国教〔2016〕2号
国际教育学院党支部书记选配办法
凡我系所属的党支部成立或换届选举时,原则上应当通过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在试行期内学生党支部根据情况逐步推广实施。
1.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书记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选举大会的主要程序
选举前,上届党支部委员会组织召开所属支部党员大会,公布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任职条件,提出候选人名单,向全体党员简要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
设立支部委员会的,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得票排列前两位者作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党员再次直接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另设副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分工,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确定。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直接产生党支部书记。
选举会议设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算选票。监票人、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特殊情况可通过口头表达的方式进行投票。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作废。
选举会议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当众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支部书记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在支部委员选举中,以得票多的当选。
选举结束后,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选举结果确定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拟任人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根据党员选举结果确定新一届党支部书记拟任人选。拟任人选名单上报党总支,党总支进行公示并审查同意后提交校党委审批,校党委同意后行文确认。
3.党支部书记直选工作在院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党总支要对党支部的选举进行指导和帮助,要对所属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广泛听取党员意见,进行考察,着力建设好支部班子,配好配强支部书记。院党总支要对支部书记的直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党总支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在直选工作中发现有违反党章和选举原则、程序和纪律的,将按照党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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