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脱贫攻坚
我的家乡坐落于河南省邓州市,地处河南省西南部,北依伏牛,南连荆襄,西纳汉水,东接宛洛,有豫、鄂、陕“三省雄关”之称。国土面积2369平方公里,辖28个乡镇(街、区)、626个行政村(社区),178万人,244万亩耕地。是国务院确定的丹江口库区区域中心城市、河南省直管县(市)。是全球华裔“邓姓”发源地、医圣张仲景故里、《岳阳楼记》诞生地、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习仲勋祖居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首创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于2011年、2013年两次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在全国农村全面推广。邓州市“编外雷锋团”作为传承雷锋精神的一面旗帜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新一轮建档立卡之初,我市共有107 个贫困村(其中深度贫困村0个)、71436名贫困人口。2018年底,全市有25个贫困村、26624名贫困人口。根据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统计,2018年度脱贫3624户、10733人,出列贫困村17个。新识别贫困人口248户、748人,返贫5户、18人,剩余农村贫困人口11503户、26624人,贫困村25个(其中深度贫困村0个),贫困发生率降至1.61%。
在脱贫攻坚、精准扶贫道路上,邓州市文明办立足职能,始终注重文明创建与脱贫攻坚的有机结合,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积极跟上,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在精准扶贫、助力脱贫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部门携手助力脱贫。脱贫攻坚战以来,市文明办主动作为,由市文明办牵头,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就精神文明建设如何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多次召开商讨、座谈会。今年初,市文明办、市委农办、市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文件,文件明确和规范了在脱贫攻坚中要相互促进、相互配合的工作原则及措施,如要求改善人居环境奖补资金优先用于各级文明村镇建设;有美丽乡村(村庄)建设项目的乡(镇)村,在规划设计过程中,至少有5-10万元的资金上用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如核心价值观游园广场建设、“文化墙”建设、先进典型评选等。文件强调通过部门携手,互推互动,突出精神“扶贫”与项目资金倾斜等激励机制的充分结合,切实解决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等靠要”等精神问题,着力提升贫困户脱贫意愿和追求美好生活的精气神。
二是移风易俗助力脱贫。长期以来,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是造成部分农民贫困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因婚致贫”“因婚返贫”让诸多适婚家庭苦不堪言,针对这种现象,市文明办结合实际,下发了《邓州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方案》,出台了《邓州市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向“婚事索要高额礼金、丧事大操大办”等不良风俗说“不”!同时积极推进全市农村“一约四会”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特别是积极倡议各村红白理事会、尤其是贫困村的红白理事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在遏制“因婚致贫、返贫”等方面要切实真正起到作用。目前,全市80%以上的村都成立“一约四会”。今年3月份,市文明办在小杨营乡、刘集镇两个乡镇召开全市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现场会,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纳入各乡镇(村)、市直各部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一律取消其各级文明单位参评资格,已获得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对于违规操办的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不得参与各类评先,不享有各类资金和项目倾斜。
三是典型评创助力脱贫。积极开展文明村镇评创活动,目前,全市评创出文明村镇近260个,占总数的近40%,发挥文明村镇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排头兵作用。进一步细化“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坚持群众推、群众评、群众选的原则,使群众真正成为评选的主体,积极引导贫困户参与到评创当中,目前全市共评选出“十星级文明户”1000余户,评创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做文明人,当文明户。广泛开展好儿媳、好公婆、好儿女、好妯娌、好家庭等评选活动,互评互议,互比互学,努力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通过评创活动,树立了榜样,激励了先进,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起“精神旗帜”,促进贫困群众思想觉悟的提升,激发了贫困群众向上向善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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