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10日发布。《意见》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翻开这份长达9000多字的文件,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4大战略定位凸显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亟待突破创新的重要方向和关键领域。6方面、20项重大举措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抓手。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共同富裕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同时提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一手抓路线图设计,一手抓示范区建设,为我国在实践探索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明晰了路径。当前,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难以短时间内全面铺开,迫切需要选取部分条件相对具备的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利于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为创新理论特别是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提供丰富理论素材和生动实践例证;有利于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有针对性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有利于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及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有利于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展优势,形成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的重要窗口。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在实践中探索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改革创新举措,推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出坚实步伐。(记者 谢希瑶 安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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