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起源于唐代,与中和节的创设有密切关系。元明以后的二月二则是在继承前代节俗的基础之上,根据二月的节气、物候、月令宜忌不断丰富发展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它吸纳了既有节日——惊蛰和春社的传统,从而成为一个活动多样、内涵丰富的春天的节日。
作为我国一个重要的民间传统节日,“二月二”因为节期在农历二月二日而得名。关于二月二的起源和流变,目前已经有了一些重要的学术成果。其中吉成名的《龙抬头节研究》,通过对文献的征引和分析,得出“二月初二的龙抬头节是从惊蛰节和春社日发展而来的”“惊蛰节和春社日是龙抬头节的前身”的结论。该文对龙抬头节的研究相当深入,笔者也十分认同他关于“至少在(唐)德宗时期还没有流行二月初二的龙抬头节”的说法。此外,吕红艳的《二月二节俗流变考析》、雪峰的《生的盛宴——二月二东北节俗文化心理探源兼论龙的实质》也探讨了二月二的起源问题。前者认为:“‘二月二’节日由来已久,是从先民们对土地的崇拜中形成、发展而来的,社日节俗起源于上古时代,至唐代有了确定的日期及相关的习俗记载,而‘二月二’龙抬头节最早形成于北方地区,形成时间为元代。”后者将二月二视为“一个与龙有关的节日”“源于远古龙崇拜观念”。但从现有资料来看,看不出二月二的起源与土地崇拜或者与龙有关。二月二成为一个与龙、土地崇拜有关的节日,是后来发展演变的结果。
一、二月二节日的源起
在中国传统节日体系中,二月二是个较为晚出的节日,其之为节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与中和节的创设密切相关。
目前所见有关二月二日最早的记载出自李林甫等撰成于739年的《唐六典》,书中提到当时有中尚署令每年二月二日向皇上进镂牙尺及木画紫檀尺的做法。而这些尺子会被皇帝赏赐给大臣。开元贤相张九龄就得到过唐玄宗的赏赐,并写下《谢赐尺状》表达激动和感恩心情,唐玄宗则有《答张九龄谢赐尺诗批》,对赐尺仪式的象征意义做了简短但不乏深刻的表述,表达了希望臣子们秉公办事、正当行使权力、权衡协调好各种关系的良好愿望。
唐朝二月二进尺赐尺的做法其实是对《月令》传统的遵循。据《礼记·月令》记载,仲春之月,“日夜分,则同度量,钧衡石,角斗甬,正权概”。也即二月是“日夜分”,即昼夜长短差不多等同的月份,这时要对“度长短”的尺、“数多少”的量、“示轻重”的衡等日常生活必备之物进行确定和校正。之所以选择“日夜分”的时节,是因为正如有些人解释的:“形而上者谓之道,而阴阳之气运焉;形而下者谓之器,而阴阳之理寓焉。道则体乎天,器则用乎人。体乎天者,既适其中矣,用乎人者,可以失其中乎?此同度量之类所以必在乎日夜分之月也。”“人之所用当须平均,人君于昼夜分等之时而平正此当平之物”,正符合我国传统社会崇尚和践行的顺天应时这一法则。值得注意的是,《月令》所载“同度量,钧衡石”的活动原本只是在仲春之月,并没有明确的固定日期,可是到了公元7世纪中叶,这一活动已固定在二月二日,这无疑表明二月二日在当时的时间制度中已经较为特殊。但此时它只是官方进尺赐尺仪式举行的时间而已,尚未成为一个节日。
二月二在此时尚未成为节日的一个重要证据是中和节的创设。
关于中和节的创设,史有记载,其中曾慥《类说》引李繁《邺侯家传》“中和节”条所述最详:
德宗曰:“前代三九皆有公会,而上巳与寒食往往同时,来年合是三月二日寒食,乃春无公会矣。欲于二月创置一节,何日而可?”
泌曰:“二月十五日以后虽是花时,与寒食相值,又近晦日,以晦为节,非佳名色。二月一日,正是桃李开时,请以二月一日为中和节。其日赐大臣方镇勋戚尺,谓之裁度。令人家以青囊盛百谷果实相问遗,谓之献生子。酝酒,谓之宜春酒。村闾祭勾芒神,祈谷,百僚进农书,以示务本。”
上大悦,即令行之,并与上巳、重阳谓之三令节,中外皆赐钱,寻胜宴会。
此外,《旧唐书》和《新唐书》亦有记载。《旧唐书·德宗纪》云:(贞元)五年(789)春正月“乙卯,诏:‘四序嘉辰……自今宜以二月一日为中和节……’宰臣李泌请中和节日令百官进农书,司农献种稑之种,王公戚里上春服,士庶以刀尺相问遗,村社作中和酒,祭勾芒以祈年谷,从之。”《新唐书·李泌传》的记载则与《邺侯家传》的记载极其相似。
由上述记载可知,新节之设乃唐德宗的动议,李泌担当了设计之任,并做出如下设计:(1)节期在二月一日;(2)节名中和;(3)节日当天举办各种活动。这些设计得到了唐德宗的首肯,遂有贞元五年(789)正月颁布诏书如下:
四序嘉辰,历代增置,汉崇上巳,晋纪重阳。或说禳除,虽因旧俗,与众共乐,咸合当时。朕以春方发生,候及仲月,勾萌毕达,天地同和,俾其昭苏,宜助畅茂。自今宜以二月一日为中和节,以代正月晦日,备三令节数,内外官司休假一日。
由此,中和节便通过颁布政令的方式在全国推行开来,成为时人节日生活的一部分。
从中和节建构的来龙去脉来看,它是唐德宗试图增加公会时间、“欲于二月创置一节”的结果,这清楚地表明在唐德宗发出设节动议的时候,还不存在二月二这个节日。因为如果已有此节,便不会有二月设节的动议。
二月二成为节日当是在中唐以后。就笔者所知,有关唐代二月二为节的资料,也是二月二为节的早期资料主要有白居易的三首诗、李商隐的一首诗以及李淖《秦中岁时记》、韩鄂《岁华纪丽》、庞元英《文昌杂录》中的相关记载。
如果我们将节日定义为“与天时、物候的周期性转换相适应,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具有某种风俗活动内容的特定时日”,那么二月二在中唐以后已然是一个民间节日,其主要民俗活动就是寻花采菜、踏青宴游、迎富(包括吃迎富果子)等。
那么二月二何以成为一个节日呢?如果考虑到二月二在中和节创设之后不久即已被文人记录(自中和节于789年出现到白居易835年将其入诗,还不到40年的时间,鉴于文人记录又一般晚出于记录对象出现的时间,两者出现的时间间隔会更短),考虑到中和节与二月二在时间上的前后相继以及节俗方面的某些关联,考虑到唐朝人热衷于过节娱乐的社会风气,那么我们思考二月二起源问题时,是很难不将其与中和节联系起来的。
号称“海内雄富”的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黄金时代,也是我国节日发展史上的重要时期,雄厚的经济实力、安定的政治环境、开放的社会风气以及唐人对精神自由、个性解放的普遍追求使得唐朝人形成了热衷于过节的社会风气,他们延续前代已有的节日尚嫌不够,还不时“自我作古”创设新的节日;他们热衷于在节日里进行户外活动,放歌纵酒、郊游野宴、游戏玩乐,从而把一个个原本富有信仰色彩的节日推向娱乐,推向狂欢。这种风气在整个唐朝都是盛行的,而德宗朝尤其如此。经过安史之乱的战火,人心思安。“德宗在779年中期人们期望恢复唐朝力量和光荣的热烈心情中登上了皇位。”经过十年的努力,国家经济力量增强,社会趋于稳定,这种背景之下,以皇帝为首,社会上兴起一股世俗享乐之风,正如陈寅恪先生曾经指出:“贞元之时,朝廷政治方面,则以藩镇暂能维持均势,德宗方以文治粉饰其苟安之局。民间社会方面,则久经乱离,略得一喘息之会,故亦趋于嬉娱游乐。”而时人热衷于过节是趋于嬉娱游乐的最重要表现。中和节也是在这种社会风气中得以创设出现的,它的出现反过来又体现了这一社会风气在当时的普遍和浓烈。
如果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我们便有理由猜测,当中和节以国家颁布政策的方式设立以后,对于嬉娱游乐的偏好令人们(至少一部分人)并不满足于仅在二月初一这一天开展活动,他们还会把活动延续到第二天。当一个地方的一些人以相同的方式度过特定的某一天并以年度周期为单位进行重复时,这特定的某一天也就演变成该地方的一个节日了。
从唐代二月二的节俗活动方面考察,也确实与中和节有明显的关联。贞元五年正月颁布的诏书强调,“春方发生,候及仲月,勾萌毕达,天地同和,俾其昭苏,宜助畅茂”,也就是说,二月是各种草木发芽的时候,人们应该俾其昭苏,助其畅茂,创设中和节的目的即在于此。就“俾其昭苏,宜助畅茂”而言,可以说没有比踏青、挑菜更好的手段了。
大概正因为二月二与中和节的密切关系,所以一些后人述及二月二时,甚至会以“中和节”来称呼它。如《奉天通志(二百六十卷·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就说:“(二月)初二日‘中和节’,俗称‘龙抬头日’,以惊蛰率在此节前后,故云。”又河北《南宫县志》(二十六卷·民国二十五年刻本)云:“(二月)二日,曰‘中和节’,亦曰‘挑菜节’。”
当然,二月二日为节还当与我国节日多重数的状况有关,吉成名已经注意到此点:“龙抬头节为什么定在二月初二呢?笔者认为,人们定在这一天,不是定在初一,也不是定在初三、初四,很可能是考虑到二月初二双‘二’重叠、便于记忆的缘故。人们对数字重叠的日子,历来偏好。”笔者也相信,对重数节日的偏好有助于人们对新的重数节日的认可。或者说,当一月一日的元正、三月三日的上巳、五月五日的端午、七月七日的七夕、九月九日的重阳共同构成了一个很有特色的重数节日序列以后,人们会比较乐意在这个序列中再增加一个二月份的重数节日。至于唐代以后,“中和节”这个官方建构的有着令名的节日反不如由它而起的二月二盛行,部分原因大概也可以从这里来寻找。
二、二月二的流变
自唐代到今天,二月二在时间长河里经历了它的流变过程。大致说来,这一流变过程可以分为唐宋时期、元明时期、清代民国时期和20世纪中叶以来的四个阶段。
1.唐宋:发生发展期
二月二为节始于唐代,是一个以踏青、挑菜、迎富为主要习俗活动的节日。宋代依然如此,在节日流行范围和热闹程度似乎比唐代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宋代文学作品中,“踏青”“挑菜”两词屡屡出现,比如贺铸《薄幸》中有“自过了收灯后,都不见,踏青挑菜”,吴潜《望江南·忆江南》中有“挈榼携壶从笑傲,踏青挑菜恣追寻”,陆游《水龙吟·春日游摩诃池》中有“挑菜初闲,禁烟将近”等,都说明踏青、挑菜习俗的普遍。宋人魏了翁有《二月二日遂宁北郊迎富故事》,诗道:“才过结柳送贫日,又见簮花迎富时。……里俗相传今已久,谩随人意看儿嬉。”展示了遂宁一带的迎富习俗。又《太平寰宇记》卷149提到万州和忠州之地的风俗时,都提到迎富之俗。比如写到忠州风俗:“夷獠颇类黔中……二月二日携酒郊外迎富。”看来不仅汉人,连少数民族也加入了迎富、过二月二的队伍。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二月二还有了挑菜节、踏青节、迎富节等专门称呼。
张耒有《二月二日挑菜节诗》:“久将菘芥芼南羮,佳节泥深人未行。想见故园蔬甲好,一畦春水辘轳声。”诗作描写了作者在节日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感,题目便直写“二月二日挑菜节”。祝穆《方舆胜览》记载梧州容县一带景物,其中有迎富亭:“与沧浪亭相对,容俗以二月二日为迎富节,因以名。”可见二月二又有迎富节的称呼。
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一“游蜀江”条引杜氏《壶中赘录》提到:“蜀中风俗,旧以二月二日为踏青节。”在这里,我们还可以读到时人过此节的热闹场面:
都人士女络绎游赏,缇幕歌酒,散在四郊。历政郡守虑有强暴之虞,乃分遣戍兵于冈坡冢之上,立马张旗望之。后乖崖公帅蜀,廼曰:“虑有他虞,不若聚之为乐。”乃于是日自万里桥以锦绣器皿结彩舫十数只,与郡僚属官分乘之,妓乐数船,歌吹前导,名曰游江。于是都人士女骈于八九里间,纵观如堵,抵宝历寺桥,出宴于寺内。寺前创一蚕市,纵民交易,嬉游乐饮,倍于往岁,薄暮方回。
蜀地二月二的游人是如此之多,以至于有些怕出问题的官员不得不出兵来维持秩序。当后来一位官员采取“聚之为乐”的措施后,“嬉游乐饮,倍于往岁”,二月二越发热闹了。
其时不仅民间重视二月二,宫廷中也很重视,这一天要举办挑菜御宴。只是宫中的挑菜与民间的挑菜颇不相同。在民间,挑菜不过是寻找挑挖新鲜的野菜,在宫中,挑菜就变成了一种好玩的游戏。周密在《武林旧事》中详细描写了宫中挑菜游戏的做法和赏罚:“二日,宫中排办挑菜御宴。先是内苑预备朱绿花斛,下以罗帛作小卷,书品目于上,系以红丝,上植生菜、荠花诸品。俟宴酬乐作,自中殿以次,各以金篦挑之。后妃、皇子、贵主、婕妤及都知等,皆有赏无罚。以次每斛十号,五红字为赏,五黑字为罚。上赏则成号真珠、玉杯、金器、北珠、篦环、珠翠、领抹,次亦铤银、酒器、冠鋜、翠花、段帛、龙涎、御扇、笔墨、官窑、定器之类。罚则舞唱、吟诗、念佛、饮冷水、吃生姜之类,用此以资戏笑。”皇宫中的这一游戏,对挑中红色书写的野菜名的人给予奖赏,对挑中黑色书写的野菜名的人进行惩罚,十分有趣,引得“王宫贵邸,亦多效之”,同样以此为乐。
总体看,唐宋时期的二月二是个充满着快乐的节日,其活动主要是在户外进行踏青、挑菜和迎富等,体现着时人对大自然的亲近热爱以及对富有的追求。
2.元明:转型期
元明时期,唐宋时期二月二的踏青、挑菜、迎富习俗在一些地方仍然传承不废。元代谢应芳《二月二日漫兴》诗云:“时俗喜逢迎富日,老夫羞作送穷文。”《西湖游览志余》第二十卷“熙朝乐事”中云:“二日,士女皆戴篷叶,谚云,‘蓬开先百草,戴了春不老’。”可视为踏青挑菜的证明。此外,这一时期还出现了新的节俗活动。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二月二已与龙联系起来,并已有关于撒灰和禁忌的明确记载。元代末年熊梦祥《析津志·岁纪》载:“二月二日,谓之龙抬头。五更时,各家以石灰于井畔周遭糁引白道,直入家中房内,男子、妇人不用扫地,恐惊了龙眼睛。”元代《朱太守风雪渔樵记》杂剧中一段对白云“我直到二月二,那时可是龙抬头,我也不敢抬头”,也是二月二已被称作“龙抬头”明证。
到了明代,与龙、撒灰相关的习俗记载明显增多,比如沈榜《宛署杂记》第十七卷载“二月引龙”,并在注中进一步解释:“宛人呼二月二为龙抬头。乡民用灰自门外委婉布入宅厨,旋绕水缸,呼为引龙回。”嘉靖年间纂修的《河间府志》和《雄乘》《莱芜县志》《淄川县志》等地方志书中也都有“引龙”的记载。如《雄乘》卷上云:“仲春之月厥二日,以灰糠画龙于井,以青灰引至瓮下或仓库内,曰引龙。”
此外又有其他习俗活动出现。比如《宛署杂记》有宛平一带的人们“用面摊煎饼,燻床炕令百虫不生”的记载。又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中提到:“二月二日曰龙抬头,煎元旦祭余饼,薰床炕,曰熏虫儿,谓引龙,虫不出也。”隆庆《赵州志》卷九载当地:“以灶灰围房屋,辟百虫,具鲤鱼猪脯馈新归之女,曰开素。”嘉靖《雄乘》卷上载:“是日也,将鲤席逆女,仍以礼馈之。”嘉靖《夏津县志》载:“仲春之月,二日用灶灰围屋避虫鼠。”又嘉靖《隆庆志》载:“二日以元宵日留糕食,耕夫谓之不打铧。”此外,嘉靖年间的《莱芜县志》和《淄川县志》中有“填仓”的记载。嘉靖年间修浙江《淳安县志》中有以二月二为花朝,乡间祭里社的做法:“花朝,二月二日,东西坊市为会,务以华丽相高。其间有露台甚奇巧,然亦观上人好尚而为之。乡间于是日祭里社。”
从上述资料来看,二月二的重要节俗如引龙、填仓、驱虫、迎女、祭社等此时都已经出现。这些节俗活动的出现和举行,大大改变了二月二原有的节日性质,使其从一个内容相对单调、娱乐色彩浓厚的节日转化成为一个内涵十分丰富以崇龙祀土、驱避害虫、祈求风调雨顺农业丰收、生活康宁富有为核心内容的复合型节日。二月二节日性质的改变,主要缘于它对惊蛰日、春社日传统行事的吸附与发展,以及人们在传统文化的作用下将其与龙紧密联系起来。
惊蛰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岁时广记》卷一引《三统历》云:“惊蛰为二月节,春分为二月中气,惊蛰者,蛰虫惊而始出也。”惊蛰节气到来的时候,就是各种虫子(包括蛰伏的)蠢蠢欲动的时候。这些虫子当中,有许多因有害于人类而成为被想方设法消灭的对象。我国早在先秦时期已有用灰、烟熏除虫的做法,《周礼·秋官·司寇》还记载了专门负责除虫的人:“赤犮氏掌除墙屋,以蜃灰攻之,以灰洒毒之,凡隙屋除其貍虫。蝈氏掌去蛙黾。焚牡菊,以灰洒之,则死。以其烟被之,则凡水虫无声。”唐代孙思邈《千金月令》则格外强调了惊蛰日的撒灰:“惊蛰日,取石灰糁门限外,可绝虫蚁。”二月二与惊蛰节气相距甚近,遂挪移了惊蛰日撒灰驱虫的做法,由此成为许多地方驱除虫害的特定时间。后来更发展出形形色色的驱虫方式,成为二月二节俗的核心内容之一。
对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物质进行崇拜是原始崇拜的重要内容,土地是人类居住生活的场所,是人类获取生存资料所需(衣、食、住等)最重要的源地,对土地的崇敬和膜拜在我国早已有之。后来随着原始崇拜向人格神崇拜的转变,对土地的原始崇拜便转化为对社稷(土谷)神的崇拜。在中国传统社会,对社稷神的祭祀历来有官社和民社之分,官社有不同的级别,分别由相应级别的官方代表人物组织并参与,民社则主要由一个社区的居民组织和参与。无论官社和民社,一般都是一年举行两次,即春社和秋社。春社和秋社时间一般分别在二月和八月,至于具体日子,魏晋以前各朝有各朝的规定,隋唐以后官方制定祭社礼,多以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春社时间,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为秋社时间。社日源远流长,起源于三代,传承于汉魏,发展到唐宋时期已十分盛行。春社日,是在春耕开始之际人们祭祀土谷神以祈求他们保佑风调雨顺、庄稼丰收的日子,同时也是一个放歌纵酒、禁忌作活、有着特殊饮食以及其他多种习俗活动的节日。据《岁时杂记》记载,社日,“人家旋作鏊饼,佐以生菜、韭、豚肉”,又“小学生以葱系竹竿上于窗中触之,谓之开聪明。或又加之以蒜,欲求能计算也”,又“社日学生皆给假,幼女辍女工,云是日不废业”。但是元代之后,社日节日趋没落。至少到明代时,一些乡村已将二月二视为土地公公的生日,春社日的种种传统行事也移至二月二进行,其重农务本、祈求风调雨顺、农业丰收的节日内涵也成为二月二的节日内涵。
二月二之所以与龙紧密联系起来,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二月星象、物候、气候及其之间关系的认知有关。农业在我国出现很早,农业生产最讲究不误农时,所以中国人特重时令,仰观天象,俯察地理,发现特定星象的方位在不同时间各不相同,因此根据其所在方位,便可以判断当时的季节。根据《尚书·尧典》“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等记载,说明最迟商末周初,我国古人就已取得观测天象以确定四季的天文知识。古人将天上群星分成二十八组,叫做二十八宿,二十八宿又按东西南北四方分为四组,即所谓四象,即东方苍龙、南方朱鸟、西方白虎、北方玄武,其中东方龙星的出没周期和方位与一年中的农时周期相始终而格外受到关注。春天春耕开始时,黄昏时龙星开始显露头角;夏天农作物生长时,黄昏时龙星高悬于南方夜空;秋天庄稼丰收时,黄昏时龙星开始掉头向西方下行;到了冬天万物伏藏之时,龙星则隐没身影。龙星现身则春天来临,农耕开始的认知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常识,二月二形成之后,伴随着它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地位的上升,由于时属仲春,正是龙星经历了隐没潜伏之后重新显现的日子,便被人们形象地称为“龙抬头”。这一新的命名,突显和强化了二月二与季节转换和农耕生产之间的关系,使二月二在农耕社会中的标志性意义增强。不仅如此,由于“龙”在中国还是一种凝聚着无数人的想象力和情感认同、能够“潜景九渊,飞跃天庭,屈伸从时,变化无形”的神奇动物,被视为司水神祇,神仙坐骑、吉祥瑞兽和君权象征,因此,二月二被命名为龙抬头就为与龙有关的节俗活动的生产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这正是清代二月二兴盛的重要原因所在。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元明时候,二月二尚不普遍。以上海书店影印的《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所收方志而言,诸多省份如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南、湖北、海南、四川、云南、贵州等各地方志中多有写及当地节日的,但提到二月二的只有嘉靖年间修浙江《淳安县志》。二月二在我国南方方志中的普遍缺失,固然有方志撰写方面的因素,但主要的怕还在于这个时期二月二在南方尚不普遍的缘故。
3.清代民国:兴盛期
清朝和民国时期是二月二的兴盛期,不仅流播空间大大扩张,节俗活动也更加丰富。丁世良、赵放主编的《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一书将明清以来,尤其是清朝以来各个时期编修的地方志中的民俗资料汇集成册,为我们了解二月二的节俗活动及其在全国各地的流播情况提供了颇多方便。
这部资料集显示,全国三十多个省级行政区划,除了新疆、西藏和青海以外,其余均有关于二月二节的记载,也即都有二月二节。同时,它也显示了清代和民国时期各地二月二丰富的节俗活动,总体上来看,这段时期二月二的节俗活动主要有撒灰、祀神、占卜、迎女、剃头、踏青、迎富、击房梁炕沿、照虫烛、制作驱虫物品、带龙尾、试耕、种菜、饭牛、吃犒劳酒、开笔取兆、上坟等,并形成了特定的节日饮食和节日饰品,也有不少禁忌。
必须明确的是,就某一个地方而言,并非所有上述节俗活动都会有所呈现,事实是,某一个地方往往有其中的几项,甚至只有其中的一项活动。但总体上看,在清代和民国时期,二月二继承了元明时期从前朝继承而来的以及新发展出来的节俗活动,继续围绕着崇龙祀土、驱避害虫、祈求风调雨顺农业丰收、生活平安富有等展开但更加多样,并在更大范围内得到认可和实践,成为时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我们说这一时期是二月二节日史上的兴盛期。
4.20世纪中叶以来:衰落期
20世纪中叶以来,二月二进入了它的衰落期。笔者曾在《从传统到当下:试论官方对传统节日的干预》一文中对中国传统节日在20世纪以来普遍衰落的原因进行过分析,认为个中原因多多,社会转型(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挑战(传统节日是生长成长成熟于传统社会、农业社会的)、历法的变更(公历作为正式历法对农历的取代)、传统节日的合法性和价值被贬抑、西方节日的冲击等都负有责任。这个分析基本上适用于二月二。这些原因的共同作用,导致了二月二的许多节俗活动普遍而迅速地淡出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今,二月二原有的诸多节俗活动,如领龙、驱虫、祀土地、填仓、占岁、佩戴龙尾等都已变得不再常见,相关禁忌也较少被遵循。吉国秀、詹娜、李阳等人用“记忆碎片化”和主体缺失来概括东北地区二月二节日的现状。
然而,二月二又毕竟曾经是一个重要的、节俗活动多样、内涵丰富的民间节日,其节俗活动在今天仍然具有特殊的意义和功能,更何况在其兴盛期出生、长大的还大有人在,兼以20世纪末中国社会的民俗文化正处于复兴之中,故而二月二的节俗活动仍有存留,即如填仓,在今山东菏泽、江苏邳州一带仍然有行之者。至于炒麦豆、爆玉米花、摊煎饼、吃春饼、水饺、撑腰糕等食俗也时有所见,以龙、土地、文昌等神为祭祀对象的二月二庙会在不少地方依然盛行,二月二洗头理发的做法更是风行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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