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提升学生党员的政治素养、党性修养,坚定党员的政治立场,保持党员先进性,引导党员同志们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12月12日晚,全国高校样板党支部、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五党支部进行了主题为“国家宪法日——走进宪法”的党课学习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参与了此次理论学习活动。
本次理论学习由朱子鹏同志主讲,围绕“宪法日背景”、“宪法内容”“宪法作用”“总书记对于宪法的阐释”和“历次修宪”五个方面进行讲述。首先为大家简述宪法日的由来,以及历次“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然后为大家简介了宪法的内容,宪法内容(大致)宪法包括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在介绍宪法内容时,他认为宪法能够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是国家根本法、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
通过三方面的讲述,同志们对“七一讲话重要精神”的本质、动力和关键等有了深入的了解,对中国如今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能够更加客观看待,对大变局中的中国角色有了更深刻的把握,对自身的使命与担当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最后,朱子鹏同志为大家介绍了历次修宪的过程,我国的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也称“八二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八二宪法”正式诞生。八二宪法是对五四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在宪法修改过程中,针对宪法修改草案所进行的全民讨论,历时四个月的时间,全国几亿人参与,其规模之大,群众热情之高,是十分感人的。通过全民讨论,发扬民主,使宪法的修改更好地集中了群众的智慧。 我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八二宪法迄今为止共经历了五次修改,形成了现在的宪法文本。
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了5次修改。通过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五党支部将进一步深入扎实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升支部成员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脚踏实地,敢于担当,提高本领,开拓创新,为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贡献青春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注入青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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