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03-05 18:29:58

全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强化、细化我校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各工作阶段的“信息可查、人员可控、责任明确、联动有效”,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体制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第一责任方,研究生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依托各培养单位的工作专班,在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专班的领导和督导下完成。

        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实行“双线管理”和“网格管理”。各培养单位院长(主任)和主管副院长(副主任)对口负责研究生导师,落实“导师-学生”的网格建设;各培养单位书记和主管副书记对口负责研究生辅导员,落实“辅导员-学生”的网格建设;两个网格运行必须积极联动,切实做到:基本信息“双向确认”,动态信息“沟通共享”。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第一责任方,全面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学生信息排查、卫生防疫服务、学业科研指导、相关生活保障、应急事件处理等工作。领导责任由各培养单位党委书记和院长(主任)担负,主管责任由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副主任担负;直接责任由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担负。

        研究生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须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学校会把疫情防控期间导师对研究生的教育管理情况作为导师立德树人的重要依据和研究生导师考核标准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信息排查和工作督导,在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领导班子成员“包干联系”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总体协调:苗 琛  杜 静

具体分工:

        1.白宪臣:文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武术学院。

        2.屈建莹: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特种功能材料实验室、纳米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环境与规划学院、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新型城镇化与中原经济区建设协同中心。

        3.刘百陆: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淮河临床学院、第一临床学院、河南大学人民医院、口腔医学院。

        4.刘   婷:历史文化学院、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5.白   莹:生命科学学院、植物逆境(作物逆境)生物学实验室、物理与电子学院、光伏材料实验室、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土木建筑学院。

二、工作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对象为全体在籍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全日制、非全日制;未取得毕业证的延期学生、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团等)。

各培养单位对以下几类研究生的教育管理,需要重点关注、重点加强。

(一)已经留校的研究生:仅限校内活动,定时测量体温、外出佩戴口罩、不得私自离校。各培养单位要安排可进出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做好生活关怀和现场慰问。

(二)校外在汴的研究生:严格执行属地管理规范,在社区做好隔离防护,开学前不得返校入校。各培养单位对校外已经在汴、即将返汴校外居住的研究生情况要清晰掌握。

(三)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原则上7月1日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得返校、不得返汴;确因正式工作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而必须返回的,在完成工作单位报备、所在社区报备、健康手续办理的同时,及时主动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告。各培养单位通过学校向开封市提交有关报表。

(四)在重点疫区的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在所在地不得流动,开学返校后须根据当时疫情要求做好不同类型的隔离观察。对因疫情产生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帮扶。

(五)有心理问题的研究生:全面关注学生思想波动和心理健康,重点关注已发生过心理问题或性格偏激的学生,及时关注因延期毕业或学业压力近期产生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疏导。

(六)有发热症状的研究生:要对每位发热学生认真排查,确定是否已就诊、已排除、已好转;如发热人员曾有湖北旅居史或接触史,家人或接触人员有确诊或者疑似情况的,须及时上报。

三、工作任务

(一)开学前

        各培养单位有序有效运行网格管理,全面摸排研究生的健康状况和出行动向、居住地点、家人健康状况,逐日收集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各位研究生导师将疫情防控纪律要求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告知并督促学生“未接开学通知、一律不得返校”。同时,各培养单位要积极督促提醒学生坚持填写《河南大学研究生健康登记卡》和河南省疫情防控健康填报系统,开学前将根据返校要求进行提交。

(二)开学中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学校将分类分批有序返校,错峰开学。开学通知下达前,一律不得返校,否则视为违纪。

        学生在返校报到前,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出行、报到等相关工作预案,做好学生开学的教育与提醒工作,建议学生尽量避免公共交通,要提示携带好相关健康证明;学生返校报到时,各单位要派专人负责,配合完成进校核查管理和健康状态监测。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在体温检测正常的情况下方可入校。如有相关症状,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到指定区域隔离14天,待身体状况恢复正常后才能申请复课。

(三)开学后

        严格考勤制度。对于缺勤学生,导师和辅导员要主动了解缺勤原因,及时与单位有关领导汇报沟通。疫情解除之前,导师与辅导员要采取日询问、日报告制度,了解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思想与心理状况,并做好相关的教育与监督工作。

        严格控制外出。原则上,学生入学后至疫情解除前,非不可抗拒的因素或非必须原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离开开封市区。

        严格实验场所管理。各个课题组需要细化责任,确保研究生出入实验场所和从事科研期间无疫情隐患。

        严格就餐制度规范。按照学校要求做到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室外就餐。提倡打包用餐和自带餐具,在宿舍等场所分区域就餐。

        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导师和辅导员要走进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对学生住宿、退宿、外宿等情况清晰可控,对学生开学后的思想困惑和生活困难等情况及时解决。

        严格学生活动审批。在疫情解除前,暂停一切校内大型学生活动,禁止一切校外调研交流活动;各培养单位可以在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前提下以课题组为单位组织小型教育活动,或通过网络等途径进行主题教育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同时负责,明确班子分工。

(二)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工作责任一览表的双线模式,建立每条管理线上的工作网格,确保落实到每位导师、落实到每位研究生。

(三)各培养单位要积极研判形势,做好各阶段预案,及时完善工作环节,确保工作机制与工作需求匹配。

(四)各培养单位要发挥导师作用,压实第一责任人。导师包干负责各自研究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导师工作职责要求相关规定,扎实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信息排查、学业指导等。

(五)各培养单位要探索多种工作方法确保排查信息准确,指导好导师和辅导员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定期不定期通过视频报告、位置共享、现场察看等形式进行抽查。确保所有研究生“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六)各培养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工作中不得出现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现象,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落实不力、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1.对于思想放松、知情不报、对研究生不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的导师和辅导员,将提交学校领导组进行调查和处理。

        2.对于违反规定私自提前返校、主观态度恶劣、故意瞒报信息等影响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研究生,按照《河南大学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校发〔2018〕279号)等文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对于多次出现抵触行为、迟报误报信息、不配合日报送,但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要严肃批评,同时视为思想品德不合格,不得参与当年优秀研究生和文明学生等荣誉评选。

        4.对于不服从属地防疫管理要求,在社区、单位、学校等任何场所拒不配合者,同样将按照有关法规和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研究、认真部署、认真排查、认真督导,及时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第一时间通知到每一位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研究生本人。

        在此基础上,各培养单位:提交《XX单位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方案》至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邮箱;提交《XX单位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报表(导师填报)》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邮箱;提交《XX单位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报表(辅导员填报)》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邮箱。

        以上3个材料分别经各培养单位(党委书记和院长或主任)签字确认后于3月7日前统一提交电子版至邮箱,3月9日前提交纸质版扫描件(党委书记和院长或主任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党委、行政公章)至对应邮箱。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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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培养单位对以下几类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各培养单位可以在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前提下以课题组为单位组织小型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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