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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院教师中就有这样一位舍己救人的无名英雄。他是一位有着24年党龄的普通党员,却用自己不平凡的善举拯救了一条生命。就在8月24日晚,我院法律系教师杨峰在贾鲁河边勇救1名落水少年,不留姓名。他的英勇事迹得到学院教职工纷纷点赞,传递了警院正能量。
8月24日晚九点左右,杨峰在晚饭后到学院附近的贾鲁河边散步,这部分河段由于距离市区远,河岸上行人零零星星。“救命啊!”突然,不远处有小孩儿焦急的呼救声。原来是2名十余岁的少年在贾鲁河河堤下的坡道玩耍,由于坡陡路滑,再加上近期郑州7.20暴雨和8月22日的暴雨刚过,河面水位暴涨,河边也异常湿滑泥泞,其中1名少年不慎滑入河中,瞬间河水就淹没到少年的肩部,只露出头和手,昏暗的光线下只见两只手臂在河面上乱挥,另1名少年由于惊吓已经在河边的陡坡上不知所措。见此情景,杨峰不假思索,忘记了自己原本也水性不好,已经多年没有下过水,只是凭直觉第一时间迅速跑到孩子落水处,一个跨步跳入湍急的河中,奋力把和他差不多身形的孩子拉了出来。由于施救及时,孩子虽然受了一些惊吓,全身湿透,但所幸身体并无大碍。被救上岸后,2名刚刚经历了惊魂一瞬间的少年还不忘连声道谢。经询问,两名少年是瞒着家长到河边玩耍的,杨峰担心孩子惊吓过度,一边言语抚慰他们,一边查看他们身上是否受伤,得知他们身体无大碍,又叮嘱孩子以后千万不要到河中玩耍,免得让家人担心。
在旁边游玩的两名路人目睹了这惊魂的一幕,2名少年离开后,他们对杨峰说:“你这人有点傻,河水这么深,你没有任何防护救生装备,这样跳下去救人太危险了,万一上不来……,你难道就没想过后果?”杨峰老师淡然说:“哪顾得上想这些,即使让我再冷静思考一下,我还是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救孩子!”
事实上,杨峰老师会作出这样的“救人”善举一点也不意外。从1997年7月从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来我校工作,杨峰老师已经是一名24年教龄的老教师。他平时做人低调、待人真诚、热心助人。当晚回来后,他也并未刻意宣扬,只是考虑到我院很多教职工家里孩子正值暑期,家属区附近分布有龙子湖、贾鲁河水域,他觉得有必要在微信群里提醒同事们照看教育好家里孩子,注意暑期防范溺水事故。当同志们得知此事后纷纷称赞杨峰同志勇敢,杨峰老师都谦虚地回复:“这些都是小事,孩子安全才是大事。”
作为学院法律系教师党支部的一名教师党员,杨峰老师勇救落水少年的善举并非偶然。近年来,学院以政治建设为引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在全院师生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院党委强调教师加强“四种身份”认同。杨峰老师所在的法律系教师党支部,是首批全国党建样板支部,支部通过多种形式,长期坚持有力宣传,教育引导教师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老师的党性教育等方面始终严抓落实,师德师风建设效果显著。法律系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党敏说:“杨峰老师一贯待人坦诚,乐于助人,一直以来他都以心存善念,但行好事作为座右铭,在工作与生活中发扬“三牛精神”,甘于奉献、默默无闻、脚踏实地。同事出差,他毫无怨言,帮助同事代课;同事产假,他把单位配发的服装送到家;过年过节,他忙前忙后搬送福利物品并送到无法领取的老师家中;灾情和疫情期间,他积极响应学院号召搬送各类救灾抗疫物资。退休干部张老师电动车在校园中坏掉,他不顾炎炎酷暑,帮张老师把车推回,得到了张老师的盛赞。这些点滴事清不胜枚举,记录了杨峰老师在平凡的工作中常年如一日,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党员的责任担当。”杨峰老师表示,作为一名党员,这些事情都是应该做的,以后他仍会坚持做好事,尽自己所能传递爱心,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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