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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吉林大学) 简报制度
2023-03-22 14:57:43

为全面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吉林大学)(以下简称吉林大学思政创新发展中心)培育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保障核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并及时将工作上报给教育部、承建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特制定吉林大学思政创新发展中心简报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简报编报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赵

副组长:朱丽雅

成员:金  何思彤  白仲琪  

简报报送工作由各科科长负责收集信息上报中心编报老师,编报老师按时保质做好编报工作,副组长统一组织协调工作,由组长最终审核后上报。

二、报送时间

1.简报分为工作简报和成果简报,工作简报每月报送一次,成果简报每学期报送一次。

2.工作简报:各科室负责于每年61日、111日前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成果、存在问题等简介分析、整理并报送给编报老师。

成果简报:各科室汇总后于每年的615日、1115日前报送给编报老师。

3.工作简报于每月15日前由专人负责报送至教育部;成果简报于615日、1115日前由专人负责报送至教育部。

 三、报送内容

(一)工作简报报告内容包括:

1.重大工作活动报告,如教育部或承建单位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专家指导委员会会议纪要等;

2.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3.规章制度制订、修改和执行情况报告;

4.其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二)成果简报报告内容包括:

1.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摘要;

2.工作和学术交流研讨会成果摘要;

3.重大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摘要;

4.典型工作案例摘要。

四、工作要求

1.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准确地将信息报送给中心编报老师。

2.简报要求图文并茂,文字简明、突出重点、及时准确,具体可参考报送模板。

3.每期工作及成果简报必须经组长签字确定后准时报送至教育部、承建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

五、其它事项

本制度经吉林大学思政创新发展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大学思政创新发展中心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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