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管理:关于推行党员分类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

2021-01-18 17:55:15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党员分类管理试点的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近日,学校党委印发了《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行党员分类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了新时期党员分类试点管理的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严明纪律、发挥作用,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际实效,进一步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广大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师生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政课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方案》明确了党员划分类型,坚持把党员标准的普遍性要求和不同群体的具体化要求结合起来,把分类型管理和分群体管理结合起来,聚焦重点群体和薄弱层面,把全校师生党员分为“四个类型、八个群体”:第一类是在职教职工党员,包括管理服务类党员、教学科研类党员等两个群体;第二类是学生党员,包括在读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等两个群体;第三类是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包括身体状况好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和行动不便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等两个群体;第四类是流动党员,包括国内流动党员和国(境)外流动党员等两个群体。

《方案》规定了党员管理指标,坚持政治标准首位,把尊崇党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合格党员”的底线要求,如达不到标准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坚持从严管理,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性规定,着眼“上限”管理,提出细化、具体要求。突出发挥党员作用,立足八个党员群体的工作、学习、生活、身体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分别在管理育人、教学育人、成人成才、老有所用、爱国奉献等方面搭建平台,引导党员在校内校外、国内国外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从党员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违反法律法规等四个方面设置了“一票否决”条款。

《方案》明确了党员管理模式,对在职教职工管理服务类党员实施“头雁式”管理,提高管理标准和具体要求,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对在职教职工教学科研类党员实施“骨干式”管理,引导教师党员人人成为教学、科研骨干,培养强烈的“三尺讲台”阵地意识、坚守课堂底线;对在读学生党员实施“目标式”管理,引导学生党员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等方面做表率,在服务班级、服务同学中做模范;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实施“指导式”管理,指导他们积极就业创业或学习深造;对离退休教职工身体状况好的党员实施“设岗式”管理,设立“党课宣讲岗”“政策解读岗”等岗位,引导他们为立德树人贡献力量;对离退休教职工行动不便的党员实施“帮扶式”管理,通过开展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活动,给予他们更多关爱;对国内的流动党员实施“联合式”管理,学校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加强沟通联系,联合教育管理好流动党员;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实施“连线式”管理,按照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时间长短,或保留党籍或停止党籍,定期沟通联系,引导他们保持强烈的爱国意识、时时刻刻维护祖国形象。

《方案》对党员评议考评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党支部每年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每名党员分别报告基础管理指标和发挥作用指标的达标情况,党员互相进行评议,党支部根据投票结果结合党员日常表现纪实最终确定评议等次。对评定为“优秀” 的党员,进行大力表彰和宣传,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优先对象。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专人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评定为“不合格” 的党员,根据《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稳慎进行组织处置。

《方案》对党员分类管理试点作出了时间安排,一是调研部署阶段(2020年6月),根据省委试点工作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党员分类管理的总体要求,明确党员分类类型、管理标准,探索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制定学校党员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对全校党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系统推进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分别召开学校党委、党总支(党委)、党支部三个层面的专题会议,举办组织员专题培训班,适时制定党员管理量化考核办法,稳步推进党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三是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月至5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党员类型划分、管理措施、搭建发挥作用平台等方面做法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方案》要求对党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学校党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党员分类管理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重要内容,以考评促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员分类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学校将通过定期调度、专项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突出党支部这个重点,严格对党员分类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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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管理服务类党员、教学科研类党员等两个群体。对在职教职工管理服务类党员实施。明确党员分类类型、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