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投票五公示一答辩”的要求执行。
三投票:在推优、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投票人员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五分之四。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
五公示:在提交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五个环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民主测评情况等内容,并附上系党(团)组织的联系方式,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一答辩: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一般应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一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参加转正答辩。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为5-7人。答辩过程一般不少于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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