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党委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制度,做到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

2021-01-19 14:21:55

1)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学院党委将党支部建在学科上。2016年第六轮岗位聘任之后,学院教工党支部按系所组建;研究生党支部按专业方向与学科团队对应组建。大力开展以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团干部为主体,带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的党校教育培训、新媒体建设与宣传教育、专题讲座、红色社会实践小分队、党日团日等活动,使党建工作与学科建设、科研教学紧密联系,支部建设落到实处。学院党委指导支部有计划地开展“三会一课”,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根据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形成支部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党员个人整改清单。根据《海洋学院“三联系”制度》,院党委委员分别联系2-3个师生党支部。做好党支部换届,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的改选等指导工作。出台了《海洋学院教工基层党支部工作评价标准(试行)》和《海洋学院学生基层党支部工作评价标准(试行)》。学院实行党支部书记抓支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年底由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述职,由党委委员进行评分,对好的做法给予肯定,及时发现指出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

2)规范党员集中学习制度。根据《海洋学院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五进行全员集中学习。以“党员锋领指数提升计划”为载体,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培养过程引领和结果考核,培育党建领航品牌项目。“学生党员锋领指数提升计划”列为宁波大学2017年党建领航探索项目。以提升“学生锋领指数”为宗旨,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制订了两个试行文件,对支部建设规范、学生党员先进性具体评分办法进行明确和补充。二是合理规划评价工作进度。“年初订目标、过程重监督、年底抓总结”,学院党委确定了评价工作三步方针。三是以评促进加强党员培养、支部建设。编印了“锋领”学生党员手册,以一本手册引领学习、工作,强化制度规范的执行。四是开展“锋领”创建活动,引导服务锋领指数提升计划。学院每月编发“党建学习专刊”、组织“网络党课”、推送微信资料,保证每个党员有充分的学习选择。五是创办《海苑—党建专刊》,结合“海苑网络课堂”、“海洋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丰富师生党员学习平台,培育学院特色党员学习体系。公众号涵盖理论学习、工作动态、锋领在行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并在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开展“海苑网路党课”的学习。同时,以“海洋文化”为中心,打造“海洋科技周”品牌文化,涉及“深海探索职业规划”、“逐步沙滩海洋公益活动”、“海洋科技园游会”系列活动,让海洋文化在校园内广泛传播,丰富大家的海洋知识,唤醒同学们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意识。

3)规范管理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学院党委制定了《海洋学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学生党员中举行“两学一做”征文比赛,获得较好反响。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并形成工作总结。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实行双重组织生活。每个月中旬进行党费收缴,并做好交纳记录。根据上级组织要求,进行党内半年统计和全年各项信息统计工作,学院重要事项、制度的执行均征集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教职工意见,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最终确定,并及时发文公告,做到党务政务公开。

4)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每年度组织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民主评议暨党员锋领指数考评工作,对五星级支部和锋领党员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师生党员在学院发展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中,教工党员数量一度达到85%以上;学生挑战杯获奖的团体项目上,学生党员比例达70%。仅2017年,学院教工党员就有11人次获得各项党内先进荣誉,其中教工党员彭瑞冰荣获团中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全国仅50人。

5)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从2017年开始,每年制定《宁波大学海洋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对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责任分工。每位分管领导与责任对象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及时与责任对象进行集体谈话或者个别谈话。二是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意识。以全院大会、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议、纪委会议、教工党支部书记会议、工作简报等平台,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会议精神,提高廉政自律意识。落实学院发展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纪委列席制度。三是建立党员监督队伍。在教工党支部中设置了纪律委员8名,聘请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1名,协助纪委开展工作。开通纪委信箱,并在学院党建公众号设置党风廉政建设子栏目,提供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和警示案例。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督促改正。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报请上级党组织研究批准,按程序作出党纪处分、组织处置。近三年,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学院教职工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问题。

6)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按照“双带头人”建设标准,学院9个教工党支部书记都是系所负责人,筹备建立“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示范工作室,便于党建工作与学科建设同布置、共落实、双融合、双促进。明确党支部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和职责。系所重大发展事项,支部参与决策,支部书记首先动员和组织党员认真贯彻,带头执行,敢于担当。在此过程中支部书记的威信得到树立,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得以加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在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中选配。根据《海洋学院党委“三联系”制度》,学院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从2017年起,每年年底执行师生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书面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院党委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组成评审团,根据需要邀请校级组织部相关领导参加评议。

7)做好高知群体人才入党。学院党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积极发挥党组织吸引人才、汇聚人才、凝聚人才的优势,完善制度、搭建平台、强化服务。近三年,引进全职院士2名,其他各类高层次人才近50人。每学期初对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进行排摸,做好非党员教师的吸收引领工作。学院党委书记,教工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谈心谈话。以教学系,科研团队,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做好高知群体的组织工作和凝聚力建设。学科带头人、党员教学科研骨干、党员系(室)主任,定点联系指导一名非党员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引导优秀博士及海外留学归国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近3年来,累计新引进教师中的党员人数达到20余人,在青年教师和在读硕士、博士中发展党员累计70余名。目前还有3位教师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人。按规定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对出国境党员及时做好党籍保留与恢复等管理。在学生入党程序里,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8)配齐配强专职组织员。学院配有专职组织员1名,兼职组织员8名,学生工作辅导员按照师生比1:200配备。每年至少组织1次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学院专职组织员、师生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为培训对象,由学院党委书记或者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讲课,并组织外出考察学习。近年来,主要赴湖州长兴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安吉新农村、台州一江山岛、G20会场,金华浦江郑义门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等地开展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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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台了《海洋学院教工基层党支部工作评价标准(试行)》和《海洋学院学生基层党支部工作评价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