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好红色故事,坚定理想信念(四)

2020-06-22 21:01:52

特殊的身份证

宋时岳飞母亲刺字,教儿精忠报国的历史故事令人肃然起敬,传为千古佳话。而在红军队伍中,也有一位传承民族精神,决心永远革命的战士,其传奇故事更是感天动地。他,就是共和国开国少将刘锦平。

刘锦平,瑞金九堡人。19326月,15岁的刘锦平便报名参加了红军,随后被派往红军学校学习。

刘锦平出身穷寒,从小没上过学堂,斗大的字也认不了几个。进入红军学校后,他十分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那时节,红军学校环境很差,教室是老俵的破土房,又矮又暗,缺笔少纸,条件异常艰苦。可就是这样艰苦的环境,愈发磨砺着刘锦平刻苦学习的顽强意志。没有笔,他用木棍代替;没有纸,他就在沙地上写字。功夫不负苦心人,通过红军学校短暂的学习,刘锦平不仅学到了许多文化知识,也渐渐懂得了许多革命道理。由于表现优异,1933年,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入党宣誓的那一天,面对鲜艳的党旗,刘锦平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他暗暗立下誓言:永做革命者,决不背叛红军。可是,用什么方法来表达自己的决心和意志呢?猛然间,他想到了岳飞母亲刺字的故事,心想:自己为什么不可以效法先贤的榜样呢?于是,他决定在自己的手臂上也刺上几个字,用红军表明身份,用胜利表达信心。战士们知道他的想法后,都感到万分惊讶。有的连声称赞,也有人不无担心地说:革命战争千难万险,万一哪天被敌人抓住,手上的刺字就是铁证,岂不是惹来杀身之祸?刘锦平坚定地说:这手臂上的刺字就是我的身份证。我生是红军的战士,死是红军的忠魂。干革命哪能前怕狼后怕虎?于是,他忍着剧烈疼痛,在手臂上刺下红军胜利四个大字,并用特制药水涂抹,使之永不褪色。

从此,这四个光焰夺目的大字,伴随着刘锦平南征北战,血染征袍,也见证着刘锦平对党、对红军矢志不渝的忠诚和耿耿丹心。

故事选自《永恒的初心——赣南苏区红色故事》一书)


责任编辑:闫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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