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坚实堡垒
支部管理细则的制定与通过:
开创“有章可循”新局面
▲ 图为党员大会后支部成员合影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优化党支部的建设与管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会党支部近日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并通过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会党支部推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推优管理办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会党支部党员实践教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党支部的工作部署,推优、管理细则的起草工作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并在形成草稿的基础上进行初审。支委会审议通过后,将前述草稿提请党员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在党员大会通过后,推优、管理细则正式施行。随后,支部委员会还根据相关反馈制定了工作计划与月度公示模板,使前述文件真正落到实处。
支委会起草:着眼工作重点,制定相关草案
2021年10月16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会党支部于法学楼114会议室召开了支部委员会会议,委员们认为,党员发展是支部工作的重要一环,如何有效调动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积极性,同时以公平公开、便捷高效的方式对其进行考察是工作中的关键点。通过实践积分进行量化,同时辅以思想汇报情况、理论学习情况、群众基础等诸多维度的考察,或可达到综合考察教育的效果。会议决定由方子东、焦梦瑶同志负责草拟推优规范细则,叶国宏、周涵睿同志负责草拟党员实践教育管理办法,曹云淞、杨瑒同志负责草拟专项活动管理提要与工作要求。会议最终讨论并形成了《推优管理办法(草稿)》和《管理实施细则(草稿)》,初审通过后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最终表决。
党员大会审议:充分讨论交流,发扬党内民主
2021年10月19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会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并表决《推优管理办法(草稿)》和《管理实施细则(草稿)》。支部书记杨瑒同志代表支委会对两份文件做出了详细阐述:
《推优管理办法》规定了支部推优的基本原则、考核对象、计分标准、考察内容及积分细则等内容,旨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管理,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提高党性修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身,建立科学完善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考核评价机制,将真正符合党员标准的成员吸收到党组织之中。
《管理实施细则》就党员实践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考核对象、积分细则、积分流程与运用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旨在进一步推进党员实践教育管理标准化、严格化、程序化,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奉献服务,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以充分发挥党员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随后,与会党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积极发表意见。党员们认为,更加符合支部实际情况的规定,以及看得见、摸得着的公示记录不仅提升了支部的组织纪律性,也能作为我们参与组织生活的重要见证。经举手表决,两份文件均获得通过,即日起正式施行。
▲ 图为支部成员举手表决
支委会跟进:细化执行方案,确保规定落实
2021年10月30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会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会党支部2021学年月度工作计划》。这是《推优管理办法》和《党员管理实施细则》施行近半个月后,支委会根据相关反馈、结合现实情况所作的具体工作计划,旨在将规定的内容和精神落到实处。
月度工作计划将工作分为四个部分:第一,活动类工作计划;包括支部日常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及主题党日、“普法走进”、“红色法文化宣讲”等专题活动开展的计划。第二,“双创”系统推文计划;包括支部各类活动资料的留存、编辑与上传排版计划。第三,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包括支部发展党员的必要工作流程及档案制作等工作的计划。第四,其他工作计划;不包括在以上三类工作中的工作内容,如项目结项、年度总结等。各项工作的执行、参与情况将在每月末予以公示。
十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会党支部党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项工作逐步规范。今后党支部将继续保持优良作风,抓紧支部建设,努力提高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载体、发挥作用为重点,使支部真正成为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动员群众、服务群众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供稿:杨瑒、周涵睿
供图:焦梦瑶
编辑:张方姚、戴子昂
排版:程潇曈
审核:罗山鸿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会党支部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