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8〕41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沪委组〔2019〕发字3号)要求,本支部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
本支部通过微信等方式已经认真做好了会前准备工作,在本次组织生活会中,按照要求依次做到了:
1.通报一年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通报上一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一年来支部工作情况。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书记带头,先支委、再其他党员的顺序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
4.书记讲评。党支部书记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进行表扬,弘扬正能量。比如,对近期在“学习强国”APP中学习较为突出的同志进行了表扬。
另外,本支部还做好了评定整改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在统计测评表的基础上,根据党员日常表现, 客观公正作出评价。列出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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