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二大以后,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规模和水平大幅提升,对外开放的地域和领域不断扩大。
经济特区呈现强劲发展势头。但特区在发展中出现一些问题,例如走私贩私的严重情况,引起了对经济特区的责难和非议。在特区建设艰难推进之际,邓小平于1984年初,视察深圳、珠海、厦门等经济特区和广州、上海。回到北京后,邓小平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到:“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邓小平的南方之行和对特区的肯定,使对外开放迎来了新的机遇。
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还提出:“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我们还要开发海南岛,如果能把海南岛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邓小平谈话之后,党中央、国务院于1984年3月至4月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着重研究开放沿海部分港口城市的问题。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正式确定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即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这是发挥沿海大中港口城市优势、扩大对外开放、加速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决策和重要步骤。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198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批准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这一决策的实施,使我国对外开放初步形成了从经济特区到沿海开放城市再到沿海经济开放区这样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点面结合的对外开放格局。
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初步形成,促使我国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商品出口能力和出口创汇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外开放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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