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峰下的担当
年少时徐良到凤县食品加工厂工作。因年少,为工厂放牧牛羊,次年为糕点车间看炉工。积极参加职工夜校,学习文化,自买书籍,钻研电机知识,终于掌握电器和机械维修技术,后被调蔬菜公司酱货厂任车间机修工。他善于创造和革新,先后设计改制出酱货生产专用粉粹机、电动小钢磨、双筒自动摇包机,并成功改装酱油泵、配电柜等设备,使酱货、食品生产成倍增长。职工们称他为“十三能”。
后来,他又任蔬菜公司汽车驾驶员,经常是既开车,又当采购员、装卸工,被誉为“三合一”司机。他爱护车辆,经心保养、维修,行车中特别注意安全,节约油料。因此,连续3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79年出席宝鸡市商业系统先进工作者代表会,受到表彰奖励。
1981年8月21日,凤县发生特大洪水灾害,嘉陵江水暴涨,处在嘉陵江边的蔬菜公司面临严重威胁。上午,徐良冒雨和其他职工一起抢运粮食和机械设备。中午十二时,洪峰来临,河堤崩垮,蔬菜公司院内已进洪水。公司党支部决定:人员立即撤到南边山坡上去。但徐良没有撤走,也没去照顾自己的家庭,却去帮助其他同志和家属撤离。他先把一个身背小孩的妇女,从泥石流中搀扶到安全地带,又到一幢大楼上去接应其他三名职工。当他爬上大楼,到处寻找,却未发现人迹(三职工已从大楼另端脱险),便急忙下楼准备返回南岸,不料大水已把大楼包围,无法渡过。他从一楼爬上三楼,准备另想对策,但楼的一端已开始倒塌,形势非常危险。公司领导派人营救,却无法靠拢。就当大楼即将全部塌垮时,他抱着一张床板从三楼跃入水中,打算以此脱险。但水势太猛,终被洪水夺去生命,时年37岁。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徐良“革命烈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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