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党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教育部党组、上海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我校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济大学自2017年11月十九大胜利闭幕后立即启动校内巡察,截止2019年年底已完成4轮对17个二级学院党委的巡察,形成一套体系,取得初步成效。
一、学校党委加强全面领导,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学校党委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2人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分管组织工作副书记和分管宣传工作副书记3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办公室,编制4人,其中处级干部编制2人。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校纪委副书记兼任。自巡察以来,学校党委先后制定了包括巡察办法、巡察规划、巡察规程、巡察整改办法、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等文件,使巡察各环节都有规可依。2017年试点巡察时设置了63个巡察观测点,到2020年上半年已细化为84个巡察观测点,确保巡察准确发现问题。
二是配好巡察队伍,发挥熔炉作用。在巡察干部遴选过程中,始终突出政治标准,从既有学校职能部门工作经验又有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工作经验的同志中择优选择巡察组组长,从党口部门抽调处级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选调其他优秀处级干部和年轻的正科级干部加入巡察组,保证巡察组成员的高质量。学校将巡察工作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四轮巡察以来,巡察人员中已有2名被提拔为正处级干部,2名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
三是落实关键责任,做到“四责协同”。学校党委全程履行主体责任,每轮巡察,党委常委会至少3次专题研究,确定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成员,审定巡察反馈报告,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学校纪委自觉落实监督责任,巡察前协助党委做好准备工作,巡察后及时对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开展核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理,在整改过程中深入被巡察单位,指导被巡察单位纪委做好整改监督和日常监督,派员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学校党委书记率先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汇报,组织召开巡察动员部署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点人点事,提出明确意见,约谈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校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落实“一岗双责”。校纪委书记参加巡察动员和反馈会,对巡察中发现的轻微违规违纪干部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带队督查被巡察单位党委整改情况;分管组织的党委副书记从干部监督和教育的角度,约谈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干部;分工联系的校领导主动指导和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做好整改,参加被巡察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中发现的涉及校、院两级的问题进行协调。
二、提高政治站位,牢记职责使命,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
一是把握巡察定位,突出“政治巡察”。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将校内巡察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二级单位延伸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开展校内巡察过程中,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工作定位,从具体问题切入、从履行职责上查找差距、从政治担当和政治责任上分析原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头雁效应”。
二是紧扣职能责任,明确监督重点。学校党委坚持“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也没有脱离业务的政治”理念,真正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重点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是否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否坚决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是否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否落实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学院巡察还侧重监督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学科建设、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二级教代会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学生日常思想教育以及学生党支部建设情况等;对机关职能部门侧重监督落实学校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职责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精准发现问题。每次巡察启动前,巡察办印发《巡察工作有关资料汇编》《巡察工作适用文件》作为工作指南;根据中央巡视新要求,细化《巡察了解要点》,提高巡察人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巡察中除了听取专题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走访、受理来电来信、召开座谈会外,重点进行个别访谈,规模小的学院教职工全员谈话,规模大的学院谈话人数超过50%,前四轮17个学院共谈话1500人次,覆盖率68.12%,深受教职工肯定,拉近了学校党委与师生的距离,提高了师生反映问题的积极性。每轮巡察结束后专题召开巡察组成员座谈会,不断改进工作。比如第一轮反映驻点巡察时间两周紧张,第二轮驻点巡察时间增加为三周;总结第一、二轮工作经验,从第三轮开始采用“一托二”巡察方式;第三轮反映对财务、审计方面的问题把握不准,第四轮专门设立财务审计组,协助三个巡察组查找财务、审计方面的问题。实践证明,这两种方式,既可节约人力资源,又能保证巡察质量。
三、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制定关键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学校党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办法》,既规定了学校党委常委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委办、组织部、巡察办等部门在整改工作中的责任,更明确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和被巡察单位纪委的责任,使整改可检查、可问责。
二是扭住关键问题,形成有效震慑。每轮巡察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都要对关键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由纪委办和组织部核实关键问题中的人和事,对履职不力的班子和干部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起到有效震慑作用。学校已巡察的四轮17个二级单位中,共发现各类具体问题724个,问题线索7个,涉及处级干部6人,根据巡察情况,学校党委对1个学院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对2名处级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16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注重成果运用,推进单位部门整改。巡察结束,梳理共性问题,第二轮27个,第三轮25个,第四轮20个,先后三次下发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未被巡察的二级单位党委开展“未巡先查,未巡先改”。同时,针对全校性问题、机制体制问题,先后向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校工会等6个部门发出7份《巡察改进建议书》,提出改进工作要求。如第三轮巡察发现,基层党委普遍存在议事决策权限、程序不够清晰问题,建议组织部加强对基层党委议事决策的指导。一个月内,党委组织部牵头制定了《关于学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的指导意见(试行)》,使这一问题普遍得到解决。
四是注重成效评价,及时问卷调查。为了解巡察成效,巡察工作办公室先后对已完成巡察整改的第一、二轮被巡察6家二级学院545名、第三轮被巡察5家二级学院493名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开展两次问卷调查。对学校巡察工作成效的总体评价,第一次问卷结果为97%学院班子成员认为非常显著或较为显著,第二次问卷结果为100%。在对加强党的领导成效评价方面,两次问卷结果都将“政治理论学习得到加强”、“党政联席会、党委会等各项议事规则得到严格执行”和“党委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三项排在前三位。在对加强党的建设成效评价方面,两次问卷结果都将“基层党组织政治作用得到强化”、“‘三会一课’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和“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制度得到落实”三项排在前三位;教职工对“‘三会一课’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制度得到落实”等三项的评价,第二次问卷结果比第一次有所提升。对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评价方面,两次问卷结果显示“学院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加扎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和“师生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三项均排在前三位。总体来看,学校校内巡察得到了被巡察单位教职员工的充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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