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研究所党支部党员育人工作考核办法(草稿)
1、考核对象和原则。考核对象为本单位所有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党员;育人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
2、考核内容。教书育人是高校教师的本质工作,作为党员,要在教书育人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育人工作考核内容包括:
(一)学生班主任;
(二)兼职辅导员;
(三)本科生、研究生课堂教学;
(四)研究生导师;
(五)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含暑期和寒假带队实习教师);
(五)学生竞赛活动的指导教师;
(六)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
(七)实验室根据实际需求设定的其他育人工作。
3、考核办法。支部党员育人工作与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教学、科研、生活、思想四个方面的育人情况出发撰写个人总结,并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在支部党员会议上进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通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4、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对教育工作热情。对育人工作突出的党员应给予通报表彰,并把育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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