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同时检验学习成效。物电研究所党支部决定于2021年10月15日 - 11月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类别
1.“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达人
“学习强国”是党员的常态化学习平台。为进一步强化“学习强国”平台的推广使用,提升学习成效,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物电研究所党支部决定开展“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达人的评选活动。支部依据2021年年度积分(统计时间截止到11月底)、总积分等数据情况,评选表彰学习达人。
2.“最美学习笔记”评比活动
为了巩固党员学习成效,端正学习态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以鼓励党员认真学习,保证学习质量。根据《物电研究所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本支部多数党员的意见,推荐1-2名“最美学习笔记”人选,按照“三看”标准严格打分,即一看主题是否鲜明,有引有悟;二看内容是否详实;三看字迹是否工整,评选学院党史学习教育的“最美学习笔记”。
3.支部委员讲党课评比活动
为进一步丰富党员教育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党课教育水平,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营造“讲党课、强素质、创先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现组织开展支部委员讲党课评比活动。请各支部委员提前准备15分钟以内的党课PPT课件,拟定于11月下旬进行比赛通过现场讲党课、即时打分的形式进行,评选优秀党课并予以表彰。
4.“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评选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切实提升师生安全感和满意度,现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推荐参评“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案例应聚焦师生“急难愁盼”的问题。申报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包括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图片材料(3张左右)或视频材料。“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评选将经过报名、初评、终评等环节,于11月下旬最终评选出“优秀案例”,并予以表彰。
二、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把推广使用 “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2.要强化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扎实推进学习常态化建设。
请各党支部报送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1月30日前报送党政办511办公室。
联系人:韵老师,
联系电话:0351-3176639,
电子邮箱wdxy_dzb@163.com。
物电研究所党支部
2021年10月15日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