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武汉大学附属学校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来源:武汉大学 发布时间:2024-06-05 14:21:06

WZRFTQZQUZFVTNDLDURGMMF6CQ

5月16日附属学校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开展集中学习与研讨。附属学校党委委员、各校区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党委书记朱华主持会议,武汉大学党纪学习教育第一督导工作组陈丽霞、姚琼列席会议并做指导讲话。

党委副书记宋泉、副校长陈三军、一附小党总支书记杨萍、附属外校办公室主任李清莲领学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及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宋泉领学了《条例》第六章并通报党的十九大以来教育部直属系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他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指出附属学校要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政教育,加大党建与业务的融入融合,在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思想武装、压实政治责任方面下功夫,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杨萍指出,党员干部要坚持“逐章逐条学”,将纪律融入信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学校工作安排部署上来;要坚持“联系实际学”,将纪律融为动力,深入一线蹲点调研,在实际工作中检验学习成果;坚持“围绕宗旨学”,将纪律融于行动,增强服务意识,拓宽监督渠道。

陈三军谈到,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条例》聚焦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推进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附属学校党委要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切实做到“四个服从”。

李清莲认为,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员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坚决听党指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增强底线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将学习《条例》和适用《条例》有机结合起来,心存敬畏、守住底线。

与会领导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进行了交流发言。

朱华在总结讲话时进一步强调,附属学校班子成员及各校区班子成员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深入联系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督学导学,带动全校教师真正把学习落到实处;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学促建,以学促改,促进教职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自觉做党的纪律的模范遵守者,带头严明纪律,维护纪律严肃性权威性,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

武汉大学党纪学习教育第一督导工作组组长陈丽霞做点评讲话。她充分肯定了附属学校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取得的成效,提出建议,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二是要紧扣学习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三是要坚持目标导向,提质增效,将党纪学习教育贯穿到日常工作全过程全方面,让党纪学习教育成为促进附属学校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


责任编辑:李鹏
高校列表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