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课程学习与交流——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体系化解读

2020-09-02 14:07:19 文法支部

网络课程学习与交流——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体系化解读

随着2020年民法典的颁布,系列有关民法典的法学专题线上讲座逐步开始,2020年6月17日晚上7:30武汉大学民法典大讲坛线上讲座也拉开帷幕,主讲人是《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新宝教授,主题为“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体系化解读”,文法支部党员教师也参加了这次的网络课程学习。

本篇讲座的主要内容包括“抗辩事由概述”、“民法典总则编中的抗辩事由规定”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抗辩事由规定”。首先张老师分析了抗辩事由的概念并对抗辩事由的分类进行阐释,梳理了抗辩事由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关系、抗辩事由的立法模式,分析了抗辩事由的利益衡量。然后,张老师对总则编中的抗辩事由进行了细致地解读。一是不可抗力(第180条)。二是正当防卫(第181条)。三是紧急避险(第181条)。四是“受益人补偿规则”(第183条)、“好人法则”(第184条),即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最后张老师就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的抗辩事由规定进行分析,包括第1173条、第1174条、第1175条、第1176条、第1177条。

之后,武汉大学法学院冯果院长、孟勤国教授与秦前红教授分别就该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与感想。文法支部的党员教师在参加此次网络课程学习后,对提升自己的义务能力和水平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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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梅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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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课程学习与交流——侵权责任抗辩事由的体系化解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抗辩事由规定。即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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