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发展党员注意事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和支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支部发展党员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入党阶段
1. 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针对大一新生,党支部要注意充分利用团组织生活、个别谈心等方式,积极主动向所辐射的班级宣传党的基本知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启发他们自觉提出入党申请,并及时掌握高中阶段提出过入党申请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及时接转有关材料,加强培养跟进。
2. 对于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要把好三个关口:一是申请人是否已年满18周岁;二是申请书是否本人亲自书写和提交;三是申请书是否向党组织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入党意愿,入党动机、态度、认识是否明确等。
3. 做好谈话工作。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要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员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做好详细谈话记录。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4.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谈话,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鼓励,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帮助他们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三)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阶段
5. 要通过召开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参会人数或个别征求意见人数一般应8人以上。
6. 要强化正面教育、积极引导,把所思想上入党作为确定发展对象最重要的依据,切实在行为上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
7. 《入党志愿书》实行的是编号管理,要确保既不能填写错误,也不能随意涂改,更不能作废或丢弃。
8.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要采取逐个讨论的方式,严格按程序进行,入党介绍人不能缺席,并注意需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9. 入党介绍人要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常同预备党员谈心,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并着重要看其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及克服缺点等情况。
10.党支部有责任提醒、督促预备党员按时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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