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学者的立场:《共产党宣言》的理解与阐释

2020-05-08 18:26:20 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 周芳

2019年59日(周四),吴建广教授在我院作了题为“学者的立场:《共产党宣言》的理解与翻译”的报告。讲座由湘大外院院长胡强教授主持。

吴建广教授开宗明义地指出:存在于具体时空中的文本理解者(人)不可能抵达无所不在、全知全能的真理,因为人必然总是站在一个确切的点上,无论这个点是现实的还是隐喻的,多是被给予的。“立场”作为概念在文本理解中表现为理解者的视角、视野、视域,而立场的形成则是多元且多源而深不可测,可意识和知觉到的就有性格与性别,年龄与经验,身体与心理,教育与学养,家庭与环境,民族与宗教,文化与语言,时代与精神等。这些的元素也处于或多或少的变化和转变中。因此,也就没有固定不变、一劳永逸的理解,理解永远在路上。学者作为职业学习者就必须对包括自己在内的各种理解立场有所意识,有所了解。

以立场理论为基础,吴建广教授解释道,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大框架中,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精神语境中,我们理解与翻译《共产党宣言》就与20世纪的译介形成了重点不同的立场。在我们的视域中,《共产党宣言》强调的不只是剥削和斗争,而是呈现出更多的“共同性特征”。从日文汉字拿来的概念“共产主义”是对“Kommunismus/ Communism的尖锐化和时代实用化的理解和翻译。就其词源而言,该词是由拉丁语“communis”+拉丁化的希腊语“ismus”-ισμός)复合而成。communis =共同的,公共的;ismus =抽象概念和名词:学说,理念,思潮以及意识形态。吴建广得出明确结论:在这个复合词组成的概念中不存在动宾结构!

《共产党宣言》的核心思想就是要公正、公平地分配所有社会资源,在社会、国家和世界范围内实现将本来就属所有社会成员的资本、资源、己有物,重新回归其共同性特征。共产主义承认“个人己有物”(persönliches Eigentum,要扬弃的是“私占己有物”(Privateigentum)的“抢夺”特征。将“私占己有物”混同于“个人己有物”是站在20纪的特定立场上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与翻译。“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构想则是21世纪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时代化的精准表述。不仅在中国国内,也要在世界范围,树立资本、资源、己有物属于全人类共同所有的基本理念,杜绝人类共同的资本、资源和己有物不断被极少数私利集团所抢占、侵吞、集聚。201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就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进行第28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就是在《共产党宣言》核心理念的意义上强调“共同性特征”: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

报告结束后,吴建广教授同与会者就《共产党宣言》的不同语言翻译,某些概念和表述的理解与翻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操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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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共产党宣言》的不同语言翻译,某些概念和表述的理解与翻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操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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