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对于深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生态文明建设与民生的关系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谋绿色生活,共建美丽家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等专题中都深刻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增强民生间的密切关系,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健康的基础。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民生的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工作时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类生存离不开生态环境,也没有任何可以替代的公共产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在。人类在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生态文明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从历史经验教训看,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古今中外,一些文明的衰落湮灭,都与生态环境恶化、人类无法生存繁衍有直接关系。因此,人类要想生存下去,必须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把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归根结底,生态环境问题就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从过去“盼温饱”到现在“盼环保”,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我们必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为人民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新时代民生伟大工程。“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既要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为了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二、保护良好生态环境我们怎么做?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生动阐明了保护环境并非一朝一夕,也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法律法规是保护良好生态的最大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大以来,面对新时代的新环境问题,我们制定和修改了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核安全法等法律,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界定入罪标准。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绿色发展理念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也是讲好中国故事的使命担当。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结合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处理等工作,详细介绍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增强自觉抵制污染环境行为的意识,提倡市民支持使用菜篮子、环保袋,拒绝塑料袋。在教育工作中,可以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激励方法,倡导大家自觉投身于环境保护中,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居民积极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实践中来。在垃圾分类工作中要注重习惯的养成教育。手段要利用好新媒体和自媒体,阵地要从社区出发辐射其他领域。
良好生态环境需要全民参与。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能源资源安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中国将继续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成果分享,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