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武器,守卫美丽家园

2020-05-29 11:04:36 李潇晗

联合国大会于2001年5月通过决议,宣布每年5月22日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以提高人们对保护生物多样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加对生物多样性问题的理解和认识。生物多样性是地球上生命经过几十亿年发展进化的结果,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云南是全球34个物种最丰富的地区之一,生物多样性资源位居全国之首。为保护生物多样性,云南出台了全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开创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先河;发生在云南的“绿孔雀案”是全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案,实践证明了公益诉讼对实施生态保护、抵制非法破坏的重要意义。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到来之际,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团总支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社团共同组织“用法律武器,守卫美丽家园”宣传活动,增强全校师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1、开展“法不容情”法制宣讲活动。向全校师生讲解《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深度解读“随意放生可能会造成生物入侵,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构成威胁。”


2、组织“保护生物多样性”网络知识竞赛。本次竞赛累计近千余名学生参加,受到了全院师生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关注。通过竞赛,向同学们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倡导广大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做生态文化的传播者,绿色发展的推动者。


3、拍摄微视频-用公益诉讼向破坏生态的行为“发声”。向全校师生讲解如何使用法律手段,抵制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在微视频中同学们演绎出环境公益诉讼的流程,生动展示了如何利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来制止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径。

生物多样性是我们世界的生命保障,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发声”,不断发展壮大环境保护力量,利用环境公益诉讼,加强对生态环境和动物资源的保护,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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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到来之际,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团总支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社团共同组织“用法律武器,守卫美丽家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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