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华:“通变”:异域学者解读毛泽东及其辩证法思想的重要锁匙

2020-08-29 19:56:30 罗建华

“通变”:异域学者解读毛泽东及其辩证法思想的重要锁匙

罗建华

(云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要:与国内学界不同,从“通变”的维度解读毛泽东及其辩证法思想是国外毛泽东研究的一大特色。他们首先从蕴藏于《易经》的朴素辩证法,“阴阳”辩证观和“知行”统一观三个维度对毛泽东以“通变”为特色的思想体系之理论渊源加以考察,并在此基础上以“通变”为关键词从矛盾理论,关于思维与存在、主客体之间关系原理以及战略战术思想的传统元素几个维度,深入解读毛泽东的辩证法思想。需要注意的是,异域学者在“通变”维度理解和诠释毛泽东及其思想的过程中呈现出了不同于国内学界的鲜明特征:首先,过分低估毛泽东思想中的马克思主义要素;其次,试图从“通变”的维度剖析毛泽东的个性品质;再次,将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贡献视为“改造”。

关键词:毛泽东;辩证法;国外毛泽东研究

(该文发表于《毛泽东研究》,2020年第4期

无论是毛泽东的辩证法本身,还是毛泽东对辩证法的认识、解读和阐释,在整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历史进程中都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继续推进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研究向纵深挺进,乃是深化毛泽东研究必不可少的重要维度,亦是进一步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非替代性维度。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崛起和毛泽东思想在中国乃至世界的巨大影响力逐步呈现,诸多国外学者积极参与到了这项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的研讨——解读和阐释毛泽东及其辩证法思想。长期以来,国外毛泽东研究领域呈现出了与国内学界截然不同的学术景观。其中,从“通变”的维度入手解读和诠释毛泽东及其辩证法思想是国外毛泽东研究的重要特征之一。尽管国外学者的不少研究结论由于缺乏历史与文化底蕴的支撑而略显武断,以至于这些结论难以为我们所认同。但是,他们对毛泽东及其思想的深度认识与多维诠释以及深藏于其中的研究方法和观察视角,必定能够给予我们许多方法论层面的重要启示,为绘制真实而丰富的毛泽东思想理论图景、实质性地深化毛泽东研究提供全新的方法资源。

一、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理论渊源的传统文化之维考察

在众多国外学者看来,毛泽东带着“通变”的思路和眼光看待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朴素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但是,关于“通变”的思想却并非属于毛泽东的自创,而是深刻地蕴含于浩如烟海的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之中。当然,在他们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同样蕴藏着深刻的“通变”思路。从这个意义上说,“通变”思想本身蕴藏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朴素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而毛泽东在吸收了这一重要元素之后便积极用这一思维范式来进一步深化对二者的认识。更重要的是,“通变”最终成为了毛泽东处理大量复杂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之时所呈现的一大特色。

(一)将《易经》视为毛泽东辩证法思想重要理论源头

变与不变的矛盾关系问题,可谓是较为深奥的哲学问题。但它们却不是一组脱离现实的纯粹抽象理论概念,而是与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息息相关。勤劳聪慧的中华民族在几千年以前就已深刻认识到这组范畴的重要性,于是在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之重要源头的《易经》中就曾探讨过此问题。撇开其丰富、深奥的内容不说,单从书名的“易”字入手加以分析便能够对其核心思想有所把握,因为“易”本身就包含了变化与转化的意蕴。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东西方关系中心主任、中西政治哲学理论和中西文化比较研究专家田辰山明确指出:“‘通变’可以说是早在《易经》里就已建立起来的一种思维风格。世世代代,它被沿袭、被发展,不仅深深伴随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而且也不失为当代中国的强大思维倾向。”尽管中国自古以来便是农业大国,而农业由于对土地具有突出的依赖性导致农民注重的是环境和住所的相对稳定性。但是,传统的农业对气候的依赖性同样是极其明显的,而气候则是变幻莫测的。因此,关注变与不变之间的关系问题早已是关乎百姓生死存亡的重大课题。当然,依田辰山之见,深藏在《易经》之中的“通变”思维还与思维和存在、主观和客观等范畴密切相关。他说:“《易经》里形成的通变哲学是一种关于互系关系的思维风格。”具体而言,“按照‘通变’观点,世界对我们来说是可知的,我们可以做到微显阐幽、精义入神、穷神知化,掌握事物间飘移不定的联系或相通。”易言之,通过运用“通变”的思维方式,人们更容易无限接近某些肉眼不可见的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规定性。正是由此,毛泽东能够顺利地在看似有着天壤之别的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发现共通性的要素。基于这样的认识与解读,田辰山认为《易经》是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的重要源泉。一方面,他明确指出:“毛泽东经常用‘一分为二’的说法指辩证法。这一说法第一次出现是在古代文献《易经》之中,……”尽管《易经》对“一”与“二”关系问题的讨论并非完全与毛泽东所言之“一分为二”相一致,但两者却也存在某种相似性。另一方面,田辰山还进一步地从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等维度对这一观点加以说明。譬如,他说:“毛泽东在解读马克思主义文献的‘对立统一’时,用的是从《易经》、邵雍和朱熹的著作这样的古代文献里继承下来的观念(即‘通变’思维)。”又如,他指出:“毛泽东在说明‘否定’概念时曾使用过两个很有意思的类比,一个来自《易经》,一个来自《南宫词纪》。”当然,田辰山也从阅读史的角度注意到了毛泽东在新文化运动爆发之前就已阅读大量中国传统文化典籍,尤其熟读了包括《易经》在内的四书五经。

另外,田辰山还敏锐地注意到:“对于《易经》中的这种通变思维来说,神不是上帝,神是存乎其人的。”熟悉毛泽东文本与实践的学者很容易就会发现,毛泽东对此可谓深谙其道。众所周知的是,虽然毛泽东也曾如他母亲一样相信过神灵、信过佛教,但打从他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之日起他便不再相信鬼神之说。作为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所信奉的神不是虚幻缥缈的非科学的无法证实的东西,他坚信能够改造世界的“神”非广大人民群众莫属。毛泽东曾与安娜·路易斯·斯特朗(Anna Louise Strong)对蒋介石加以评论时说:“如果蒋拥护人民的利益,他就是一只铁老虎。如果他背叛人民并向人民发动战争——这一点他现在正在做——他就是一只纸老虎,雨水也会把他冲走。”在使用独具特色的思路和语言分析对手的同时,毛泽东还进一步明确地指出:“共产党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他们唤醒了人民的觉悟。”在这些话语中我们看到的是,毛泽东将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真正主体这一科学思想积极地运用于敌我双方力量产生根源的分析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何显明指出:“古代的民本主义思想传统始终是毛泽东政治哲学一个重要的文化精神背景。”毛泽东在中国传统文化“通变”思维的熏陶之下,使自己的理论与实践展现了突出的“人民性”,更使自己的思想呈现出极为突出的灵活性和变通性。

(二) “阴阳”辩证观视作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生发的重要基石

美国著名的毛泽东研究专家斯图尔特·R·施拉姆(Stuart·R·Schram)指出:“毛泽东最著名的理论贡献中,有两项分别出自于《实践论》和《矛盾论》这两篇论文中,在它们发展成为马克思主义概念之前,其渊源可以一直追溯到非常古老的中国观念中去,它们是‘实事求是’和古代的‘阴阳’辩证法。”可见,施拉姆的确非常熟悉毛泽东的文本,也极其善于捕捉毛泽东思想结构和理论视阈中的传统文化因子。毫无疑问,无论是聚焦于《矛盾论》和《实践论》的深度研讨,还是从毛泽东终其一生的理论与实践加以整体研究,都无法否定毛泽东将实事求是作为最重要原则这一显著特征。因此,邓小平明确地说:“实事求是,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根本点。”然而,人所共知的是,毛泽东并非简单袭承古语中的“实事求是”所容纳的内容,他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对“实事求是”加以重新界定,为这一自古有之的成语赋予了全新的内涵,刷新了人们对这一词汇的认识和理解。朴素的“阴阳”辩证法,从形式上和部分内容上看,的确与毛泽东的矛盾理论有着相似之处。但是,仍需明确的是,毛泽东的矛盾理论绝非“阴阳”辩证法的翻版。

无独有偶,美国学者白鲁恂(Lucian W. Pye)也指出:“毛泽东始终把辩证唯物主义的矛盾观,与那些构成中国传统思想基础的、由相互对立的观念组成的‘对子’联系起来。”白鲁恂认为,在毛泽东的矛盾理论中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特征——“对任何一对矛盾,他都抱有一种良性、积极的看法。这种看法,更符合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关‘阴阳协调’和‘和谐(合和)’观,而不是隐含于西方马克思主义观念中的那种‘冲突’观。”毛泽东在他的哲学名著《矛盾论》中指出:“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白鲁恂主要地根据形式上的某种相似性将毛泽东对矛盾的积极方面加以明确肯定——将矛盾看作一切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源泉,视为源自中国传统文化的“阴阳协调”观念。美国波士顿大学哲学系教授弗朗西斯•苏则指出:“毛泽东的相互补充的概念用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阴’与‘阳’的相互关系来说明尤为恰当。”由此可见,弗朗西斯•苏同样是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阴阳辩证观当成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理论渊源加以考察和审视的。

(三)把“知行”统一观看作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生成的关键要素

纵观国外毛泽东学研究精彩纷杂、良莠不齐的成果不难发现,绝大多数国外学者都准确地认识到以“通变”为特点的毛泽东的辩证法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朴素辩证法要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将“阴阳”辩证法和“知行”统一观视作毛泽东辩证法重要思想渊源,乃是异域学者最为津津乐道的。

尽管施拉姆曾明确指出过,将毛泽东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思想视作王阳明“知行”观的翻新版本无法找到充足的史料证据,但不少国外学者仍坚持认为蕴藏于毛泽东《实践论》之中关于理论与实践关系问题的思路与中国古代的“知行”观有着实质性联系。日本学者野村浩一认为,在毛泽东的理论视阈中,尤其是在作为毛泽东最重要的哲学著作的《实践论》中,是基于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将他反复思考、强调和论证的实践作为“行”来理解的,这属于历史悠久的中国传统哲学派系。毋庸讳言,这一论断的出现并非纯属空穴来风。从字面意义上看,毛泽东的文本从《体育之研究》到《实践论》,不少地方出现过“知”与“行”的字眼。譬如,在为人所熟知《实践论》中,毛泽东就提出过“知”与“行”相统一的观点。他说:“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很多国外学者正是基于这些形式上的蛛丝马迹,就认定毛泽东在探索理论与实践关系问题时所精彩出场的认识论源自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知行”观。

二、以“通变”为关键词: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的多维解读

以田辰山为主要代表的众多国外学者倾向于用“通变”或“改造”等词汇解读毛泽东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复杂关系问题,以此强调毛泽东采用一种反教条主义的范式灵活而巧妙地处理不同理论资源之间的矛盾,发现看似风牛马不相及的两种理论资源之间的共同要素。从总体上看,如田辰山所言:“毛泽东深厚的‘通变’思想根源可以从两个并行不悖的方面看:一方面,他的思维方式造成了他对马克思主义文献的‘通变’解读;另一方面,他将古代思想也作为‘唯物辩证法’看待。”毛泽东的“通变”思维得益于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或者说,正是在两者的深刻浸润之下,毛泽东的“通变”思维范式才得以生成。但是,毛泽东却用“通变”思维对二者加以解读和阐释,使两者在其思想理论体系中不断地重组和再造。在此基础上,大量的国外学者从“通变”的维度对毛泽东的辩证法思想之不同要素加以另类解读和诠释。

(一)从“通变”的维度透视毛泽东的矛盾理论

在部分海外毛泽东研究专家的理论视阈中,矛盾理论便是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的核心内容乃至本质。譬如,美国学者弗朗西斯•苏就明确指出:“‘现实即矛盾’或‘矛盾即现实’不仅仅是对矛盾的普遍性的简述,它还是毛泽东辩证法理论的本质。”因此,对毛泽东矛盾理论的深度解读与透视就成为了国外学者解读毛泽东唯物辩证法思想不容或缺的重要内容。

万事万物得以永不停息地变化发展的内在根源在于深藏于事物自身的矛盾运动,这一无比重要的哲学思想显然是源自黑格尔和马克思的。但是,毛泽东却在此基础上以十足的勇气进行了理论开新。如同在马克思的文本中那样,在毛泽东那里,矛盾不是纯粹抽象的理论概念,而是具体的和必须生发作用于现实实践的。而且,毛泽东将矛盾进一步划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又将同一组矛盾的不同方面区分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我们知道,这一全新理论观点的阐发在毛泽东的《矛盾论》得以完成。

在某些国外学者看来,毛泽东的矛盾理论与毛泽东思想体系中的诸多其他要素一样,能够从“通变”的维度加以阐明。田辰山指出:“从‘通变’的思维意识出发,毛泽东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概念,是指一个贯通过程的‘决定方面’和‘非决定方面’之间的互系性。”不可否认的是,毛泽东的矛盾理论之表述可能比以往任何一位思想家都更加具体和简明,也更具有灵活性和“通变”意蕴。实际上,毛泽东以一种“通变”的思维解释事物并不止步于对理论问题的阐述,对具体的现实问题的思考和阐发同样多出呈现出此特征。例如,毛泽东于1941年1月31日写给毛岸英和毛岸清的信中说:“趁着年纪尚轻,多向自然科学学习,好谈些政治。政治是要谈的,但目前以潜心多习自然科学为宜,社会科学辅之。将来可倒过来,以社会科学为主,自然科学为辅。”此话语从形式上看,是毛泽东在与他的儿子探讨教育和学习问题。但是,其中却深藏着矛盾理论,尤其是由矛盾不断转化思想的华彩出场。在毛泽东那里,矛盾的主次总是伴随着历史的发展运动而不断变化,同一组矛盾的主次方面亦是如此。这是毛泽东理论视阈中自生成之后便从未出现过松动的逻辑,也是他在实践进程中始终坚守的重要原则。换言之,毛泽东有着通变特色的矛盾理论不仅仅是从形式层面与马克思的矛盾理论较为相似,更重要的是从内容与实质维度看两者有着多重的内在连续性。于是,就连海外学者也难以否定毛泽东在矛盾观维度的马克思主义者角色:“从矛盾观来看,毛泽东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当然,不得不引起我们注意的是,不少国外学者对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者身份的界定是采用一种碎片化的范式而非从毛泽东思想的整体出发加以综合判断和界定,即在诸多国外学者的理论话语中,从毛泽东思想的某个方面看他可能是马克思主义者,而从毛泽东思想的其他方面看他却未必是马克思主义者。

(二)毛泽东阐释思维与存在、主客体之间关系的“通变”特色解读

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维度看,恩格斯明确提出并阐明了思维和存在关系原理。他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毛泽东对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原理加以进一步发挥,但这种发挥却主要地不是在理论研讨过程中,而是更多地是在革命与建设实践进程中完成的。“毛泽东的观点是,‘思想’与‘物质世界’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更是思想作为互系情境的中心与实际情况的相通;然而这种相通不是自发的,不能自动反映到思想里来,得以‘互系情境’为中介。”作为主体特有的思维与作为客体的物质世界发生联系,并非是一个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过程,而是必须通过实践这一重要的中介。毛泽东深知这不光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不得不面对实践问题。因此,他通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革命与建设实践,以改变原有的物质世界,同时也改造了作为主体的人民群众自身的主观世界。

施拉姆甚至认为能够娴熟地运动主客观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法,是毛泽东思想理论和实践范式最具特色之处。他说:“敏锐地意识到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相互作用并熟悉地运用这一辩证法,的确是毛泽东的思想特征之一,也是其政治成功的秘诀之一。”也就是说,以更加“通变”的范式对待主客观之前的关系问题,是毛泽东之所以成为毛泽东的重要依据之一。当然,仅仅只是从理论层面论述主客观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法及其重要性是相对比较容易的,难的是将这种思路恰如其分地运用于现实革命与建设实践,而毛泽东的过人之处恰恰就在于他不仅做到了前者还做到了后者。

(三)从“通变”的维度深掘毛泽东战略战术思想的传统文化渊源

国外学者以“通变”的维度阐释毛泽东的战略战术思想及其鲜明特色,从理论逻辑结构层面看,似乎被诺曼·莱文(Norman Levine)在《辩证法内部对话》中所指出的一个独特见解赋予了某种合理性。他明确地指出,毛泽东所处的时代是这样一个特殊性显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辩证法既表现为哲学,又表现为政治——革命战略。”既然毛泽东的辩证法既表现为一种哲学同时又表现为一种革命战略,那么从“通变”维度解读和阐释毛泽东战略战术就理应成为深度解读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的重要一维。

毛泽东在论述其战略战术时候曾说:“我们的战略是‘以一当十’,我们的战术是‘以十当一’这是我们制胜敌人的根本法则之一。”与此相类似的是,中国春秋末期的著名军事理论家孙子在其著作中写道:“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一也,则我众敌寡。”于是,施拉姆便断定毛泽东的战略战术原则发端于孙子的兵法。他指出:“就毛泽东的战术原则而论,与孙子惊人地相似。”在他看来,毛泽东所娴熟应用的虚与实、分与合的辩证法正是源于中国古代兵法的“变通”思想在战术上的积极运用。美国海军陆战队退休准将塞缪尔·B·格里菲斯(Samuel B.Griffith)也指出古代军事思想家孙子及其兵法对毛泽东军事战略思想所构成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他以孙子兵法中的重要计谋——“声东击西”为例加以论证,指出“声东击西”(声言攻打东方,实际攻打西方)这一说法言不仅简意赅,更重要的是它在今天跟在2400年前它的作者撰写这一著作时一样正确。当然,更为重要的不是在于这一军事原则之正确性是超越时空的,而是在于它被毛泽东和共产党人积极运用于中国的革命运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日本青山学院大学国际政治系教授伊藤宪一说:“毛泽东的战略原则都渊源于光辉的中国战略思想的古典著作《孙子》之中,可以说,在毛泽东的战略思想中已经开花结果。”难能可贵的是,毛泽东不仅用革命实践进一步证明了《孙子兵法》中的军事战略思想之正确性,还使其中的战略战术思想在唯物辩证法的改造中得以升华。

另外,格里菲斯还准确地认识到,毛泽东所率领的革命队伍总是想尽办法以避免固定部署,而总是努力使革命运动的发展局势尽可能地变化多端,使敌人如同在雾里看花摸头不着脑,并从敌人最不容易预料到会遭到攻击的地点、时间和方式发起攻击,以达到出奇制胜的目的,因为只有借助这种特殊的路径,他们的革命运动才能时刻掌握主动权。格里菲斯还对毛泽东所提倡的在恰当的时机选择“逃跑”的谋略有着独到的见解,认为由于在特定革命局势面前“逃跑”通常是为了诱使敌人上圈套,搅乱对方战略战术指挥者的战斗思路,分散其对即将受到决定性打击的地区的注意力,因此,这种“逃跑”是具有进攻性的。基于此,他认为,“对立统一”的原则是把中国有关阴阳的哲学转用到了军事运动上。而得出这一论断的重要证据则是:阴阳论的一个重要基本论点就是强中有弱、弱中有强。可见在格里菲斯看来,毛泽东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和适时撤退、战略退却的策略之生成正是得益于古代中国的“阴阳”辩证法。

三、异域学者从“通变”维度诠释毛泽东及其思想的显著特色

“通变”作为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的异域解读锁匙,意味着国外学者敏锐地发现了毛泽东对待思想理论资源之时的灵活姿态,同时也意味着他们观测到了毛泽东思想本身之“通变”特色。来自不同领域的国外人士对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的解读和诠释彰显了各自不同的特色与优长,因而这些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国内毛泽东研究领域的某些缺憾,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共同特征和缺陷。倘若在对他们的研究成果进行“再研究”之时拒绝研判其固有的缺陷与不足,就很容易陷入由大量看似证据充足实则偏激武断的结论组成的理论“漩涡”中无法自拔。

(一)过分低估毛泽东辩证法中的马克思主义要素

如上文所述,大多数国外学者都承认毛泽东的辩证法滥觞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朴素辩证法两个重要维度。正如有学者指出:“他的辩证法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和传统的中国哲学。”但是,很多学者却坚持认为毛泽东的辩证法之理论底色是传统文化中的朴素辩证法,而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在毛泽东那里则仅仅只是为适应当时的革命运动实际而改造之后留下的理论躯壳而已。有学者甚至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形式的中国化,虽然在毛泽东看来是必不可少的,却只是一项更为重要的事业的外在表现,这种事业的目标是改变马克思主义的实质,以便使之适合中国的环境。”总体而言,这些论断与本杰明·史华慈(Benjamin I. Schwartz)的“异端说”相类似。施拉姆也有意突出毛泽东思想中的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而刻意弱化了毛泽东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的马克思主义精神实质,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作以中国传统文化改造乃至替代马克思主义的过程。尽管他们都为自己的结论拿出了很多史料证据,但这些证据更多地是一些形式层面的,是在对史料加以经验主义式解读之下得出的难以令人信服的结论。

在异域学者眼中,为了适应中国的革命环境而改变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正体现出了毛泽东为解决问题而采取“通变”的态度。而且,毛泽东并不满足于自己讲求“通变”,而是力图使全党全国人民都深刻领悟“通变”、灵活的处世态度和方法。因此,“在毛泽东的思想中,‘形而上学’变成了批评任何无视‘通变’之人的特殊用语。”“形而上学”在德国古典哲学家的理论语境中有本体论的深刻意蕴,因而并不具有贬义。但是,在毛泽东那里,“形而上学”却成为了与“通变”和灵活性截然对立的话语。实际上,毛泽东的辩证法思想生成于“双重结合”,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中国激烈异常的革命和无比生动的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结合,以及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朴素辩证法相融合。忽略其中任何一个维度,对毛泽东辩证法的理解都将是留于面层逻辑叙事,而难以真正触及其核心要义和逻辑中轴。

(二)试图从“通变”的维度剖析毛泽东的个性品质

国内外诸多知名学者以毛泽东写给江青的信为依托,试图触摸毛泽东的内心世界和个性特征。难以否认,这一文本的确折射出了毛泽东的很多方面的个性品质。但是,它却远不足以阐明毛泽东个性特征之复杂性。与此不同的是,部分学者从“通变”的维度对毛泽东的性格特征加以深入分析。白鲁恂认为:“当把现代中国的历史系统地与毛泽东的活动联系在一起时,毛泽东天赋方面的一个关键因素便立即突现出来:他在不同时期充当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相互矛盾的角色的杰出能力。”在白鲁恂看来,毛泽东能够以一种极具“通变”色彩和灵活性的方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不同的实现需求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性格特征。而且,“恰恰是因为他人格特征中的某些品质,毛泽东始终不能将自己在推动中国革命过程中的一些伟大创造性行为制度化”。诚然,在毛泽东的性格特征中确实存在着某种去制度化的倾向,这种倾向也体现出了他的“通变”思维。但是,这种去制度化和反制度化倾向的生发却也与毛泽东所处的时代和实践主题息息相关,而非单纯地由毛泽东的性格使然。对于此问题,斯坦利·卡尔诺(stanley karnow)曾说:“在文化大革命过程中,毛泽东从来就未曾为了实现某些精确的目标,而勾勒过一个清晰、实际的计划。”毋庸否认,其中体现出了毛泽东因历史情境变化而改变策略的“通变”特色。但是,在“文革”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毛泽东的理论与实践面对的是无比复杂和严峻的国内外局势,因而仅从毛泽东性格特征的维度切入显然只能够揭示其中极少的事实。

需要注意的是,国外学者围绕毛泽东的个性心理和独特品格,并非简单地从学术层面将精神分析理论引入毛泽东研究,从而得出与传统研究方法迥然相异的结论,而是携带着明确的现实政治目的——探讨毛泽东的接班人和“后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政治走向问题,因为在它们看来毛泽东的个性品质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中国的政治走向。同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走入毛泽东的内心深处并非易事。萧三曾对罗伯特·佩恩(Robert Payne)说:“我比任何人认识他的时间都长,但是我也从来没有达到他的内心深处。”当然,重要的问题并不在于揭示毛泽东内心世界和性格特征的全部内容,而是在于辨析毛泽东内心世界和性格特征中的哪些要素在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中发挥了推动作用。窥视和纠缠于那些并未呈现于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进程之中的所谓的毛泽东的真实动机、想法和独特个性以及由此形成的作品,只能够满足普罗大众当中猎奇心态极重的人群,对深化毛泽东研究、探索毛泽东思想的当代出场路径而言却难以发挥重要作用。

(三)将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理论与实践贡献视为“改造”

在国外毛泽东学领域,将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非替代性巨大贡献视为一种“改造”的学者可谓不胜枚举。尽管这些学者并不一定都在字面意义上使用“通变”对毛泽东与马克思主义之间关系问题加以讨论,但是在他们那里却也存在一个十分突出的解读特征——聚焦于毛泽东策略灵活性的同时,也过高地估计了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的“改造”方面。当然,过分强调毛泽东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之间的差异性,也并不直接意味着要否定将毛泽东放置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坐标系加以考察的合法性。

注重从童年经历、与家庭成员间关系以及与师生之间的关系等维度切入分析毛泽东的个性特征的白鲁恂认为:“作为政治领袖,毛泽东最具象征意义的事实是:一方面,他是马克思主义正统理论的毫不妥协的支持者;但另一方面,他也是一个革新者。”毛泽东自19世纪20年代初期便树立了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那么他自然是将维护正统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进程中的地位为己任的。但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正统理论的维护却不是停留在熟知乃至背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层面,而是力图不断更新理论的表现形式,更要为这一理论体系增砖添瓦,使其不仅更加丰满也更加适合于中国的现实实践。换言之,毛泽东维护正统马克思主义是在反击条主义的批判运动过程中实现的。土耳其裔美国著名历史学家阿里夫·德里克(Arif Dirlik)也曾探讨过毛泽东与马克思主义之间关系问题,并在此过程中生发了不少睿智而深刻的洞见。他不无深刻地指出:“毛泽东力求既运用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来改造中国,又根据中国特定历史环境的需要来改造马克思主义。”此处,德里克提出了一种极具辩证法意蕴的看法——“双向改造”。当然,这也比较准确地把握住了毛泽东理论与实践的“通变”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们不能够认同国外学者将毛泽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理论与实践贡献视为“改造”的基本认识和观点,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需要不断加以丰富和发展却是不言而喻的。毛泽东曾说:“马克思主义是空前而不绝后。”毋庸置疑的是,马克思主义无论是其革命性还是科学性都是空前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由这种革命性和科学性支撑下产生的理论生命力必须止步于科学理论体系创立者所处的时代,恰恰相反,这种理论生命力有着超越时空的能量,能够渊源不断地为当今的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实践提供精神动力和方法论资源。而且,马克思主义不是自我封闭的理论体系而是积极向人类社会历史敞开,这就为其继承者不断加以发展和丰富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


责任编辑:粟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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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国内学界不同,从“通变”的维度解读毛泽东及其辩证法思想是国外毛泽东研究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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