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是曲折的一年但又是不可忽略的一年。年初,党先后发动近百次武装起义,比如方志敏、邵式平等在江西弋阳、横峰领导武装起义,建立了工农革命武装,实行土地革命,开展游击战争,并逐步创建了赣东北革命根据地。朱德、陈毅等率领南昌起义保留下来的部分队伍,由广东北江进入湘南地区,在中共湖南特委和当地农军的配合下,举行宜章、郴州等县的武装起义,扩大了革命武装。周逸群、贺龙到洪湖、湘鄂边地区发动群众,开展武装斗争等等。这些起义,有一部分很快地失败了。它们的失败证明:在中国当下的情况下,企图通过城市武装暴动或攻占大城市来夺取革命胜利,是行不通的。而一些坚持下来的起义军,大多活动在数省边界、距离国民党统治的中心城市较远的偏僻农村地区,这就为后来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发展,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1928年4月朱德、陈毅率领南昌起义保留下来的部队和湘南农军到达井冈山,与毛泽东领导的秋收起义部队会师。会师后两支部队合编为工农革命军第四军,朱德任军长,毛泽东任党代表。从此他们领导的军队被称为“朱毛红军”。壮大了井冈山的革命武装力量,对巩固扩大全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推动全国革命事业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毛泽东深刻论证了红色政权能够长期存在并发展的主客观条件,提出了工农武装割据的思想;他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指出,红军、游击队和红色区域的建立和发展,是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最重要的因素。这是对大革命失败后党领导红军和根据地斗争经验的概括,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创造性的运用和发展。井冈山根据地的建立,点燃了工农武装割据的星星之火,为中国革命探索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这样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正确道路。井冈山时期留下的最为宝贵的财富,就是井冈山精神,最重要的就是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
1928年还发生了很多大事,比如党的第六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出来国家目前面临的问题,统一了全党的思想,对革命运动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还有党组织发现武装斗争同土地革命是分不开的,在边界各县掀起全面分田的高潮,年底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这些事件中每一件对中国共产党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让人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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