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自立 勇攀高峰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党支部高思源个人事迹
高思源,男,中共党员。曾荣获第十六届“挑战杯”鲁南制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山东省第八届“众成清泰杯”模拟法庭大赛一等奖、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优秀结项。连续两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烟台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于2020年10月获得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曾担任法学院学生会生活权益部部长、法学院法171-1班班长、副团支书;曾荣获2018年烟台大学优秀共青团员、2018年烟台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2019年度烟台大学自强不息先进个人等称号,在2017-2018年度的红旗团支部评选中带领班级荣获“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守信求实,尽职尽责,从入学时的共青团员,到现在的中共党员,高思源时刻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担任班长期间他以诚待人,严于律己,和同学们谈心交流,班级建设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看齐、向优良校风看齐,努力营造守信、求实、好学、力行的班级氛围。班级管理上言而有信,严格按规章处事。带领班级策划了多项文体活动,赢得院足球赛团体第一名,举办了三届校级经典团日活动,带领班级荣获“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连续两年在专业各班中为最好成绩,班级内共有16人次获得了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烟台大学杨春洗奖学金、德源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
弘扬公德,以身作则。高思源同志始终能牢记社会公德,乐于助人,不断以个人行动为同学们做出良好表率。2019年8月25日晚10时,北校区十号楼附近废弃建材突发火情,火焰借着风势很快扩散开来,映红了半边宿舍楼,面对火情即将燃烧到宿舍楼的危险,高思源奋不顾身,立即组织102宿舍全体同学和学校工作人员一道参与了救火活动,浇水、盖土、扑打火焰、火焰烧坏了衣服和鞋子也不退缩,终于在火情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之前及时消灭了火情。受到了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和学院的通报表扬。
崇尚大德,奉献社会。高思源在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之际,经过深思熟虑,最终没有选择考研,没有选择从事律师工作,也没有选择参加国考和省考,而是最终选择了回到家乡枣庄,成为一名乡镇基层选调生。被问及为什么做出了这个选择时,他如此说到:“我的家乡很落后,我从小就想着以后我要好好建设它。党先后提出实施了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的政策,这是改革的东风,更是时代的选择。作为农村出身的一个大学生,我享受了国家的义务教育和助学贷款,所以我更想借这样难得的机会去用我的所学所悟去服务我的家乡,用我个人努力的工作去回报社会。这样我的人生才能不遗憾。”相信高思源同志能在基层的实践中不断锤炼自己,把个人的付出同时代发展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的大德。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