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结合我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党支部应经常地利用党团组织生活时间(或其他可利用的时间)组织教职工,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材料,认真讨论,提高对党的认识,使广大党外群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政治素质高,结构、分布合理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常性的集中进行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
(三)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党风、党纪教育等等。
通过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本人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信仰共产主义,符合《党章》 第一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学习等方面起带头作用;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反映较好。
(二)要求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后,党支部应及时指定二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派一定的工作、定期谈话等方式进行培养教育。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须经培养人或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经支委会审查同意后,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并上报系党总审批并报院党委备案,同时建立《发展对象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期从填表之日算起。
(四)培养人每三个月应与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谈一次话,肯定他们在思想、工作、学习上的成长进步,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并将考察情况填写到《发展对象考察表》中。
(五)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书面汇报一次。汇报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进步,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六)认真落实三级培养教育制度。
一是党支部以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宣传党的主张,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为主要内容,负责向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程序等问题,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进行经常性思想教育;
二是党总支每半年应有2~3次的时间集中采取上党课、看录相、听录音等方式,以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进行培养教育;
三是学工党支部组织的培训班,内容以《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为主。
(七)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经考察不合格的不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七)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必要条件: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入党动机端正;在听取培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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