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详情页

马锡五审判:中国共产党人对司法的创造性贡献

2021-05-18 17:29:26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百年历史镌刻下我们党带领人民坚定迈向复兴的丰功伟绩。值此建党100周年之际,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开辟党史学习专题栏目,带领同学们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的法制印记与法治思维。


本期将为大家介绍抗日战争时期在陕甘宁边区实行的一套新型的、民主的审判制度——“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司法的创造性贡献,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生动诠释。


“你们看过评剧《刘巧儿》吗?”

电影《刘巧儿》剧照


经典评剧电影《刘巧儿》的故事原型就是陕甘宁边区华池县女青年封芝琴的婚姻上诉案。一个发生于陇东民间的婚姻纠纷案件,逐渐成为传颂于全国的佳话。


马锡五(1898年——1962年),陕西省保安县(今志丹县)人


马锡五在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后,亲自调查审理了陇东“封棒儿与张柏儿婚姻上诉案”,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这是抗日战争时期在陕甘宁边区实行的一套便利人民群众的审判制度,其主要特点:一是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查明案情,就地解决;二是依靠群众,坚持原则,审判与调解相结合;三是不拘形式,程序简便,便利人民诉讼。


1944年10月9日,《解放日报》刊登古元木刻《马锡五调解婚姻纠纷案》


马锡五的一生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他是真正的人民公仆。他的最大特点是群众观点强,同群众的思想感情息息相通。马锡五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工作中,在调查时善于依靠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从而得以最大限度地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在切实了解案情的同时,他还广泛听取广大群众对案件的看法和处理意见,审判时斟酌参考,既保证了案件审理的正确性,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944年以后,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新型的、民主的审判方式,逐步成熟并且渐具影响力,给正在摸索中前进的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毛主席亲切接见马锡五院长


毛泽东等党中央领导人敏锐地捕捉到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很好地适应了抗日战争状态下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需要。1944年6月,经毛泽东审阅的《陕甘宁边区建设简述》提出了“提倡审判与调解、法庭与群众相结合的审判方式(即马锡五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随之在各抗日根据地得以大规模的推广和运用,有效促进了根据地的安定与和谐。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司法的创造性贡献,其本质是共产党人初心的呈现和使命的担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生动诠释,在人民司法发展史上写下光辉篇章。毛主席总结的调查研究、就地解决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特点,在今天仍有着鲜明的时代意义,闪耀着历久而弥新的时代光芒。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时代背景下,适应时代需要进一步继承并改进马锡五审判方式,对于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文字:马路路、王俊荣)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开辟党史学习专题栏目,带领同学们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的法制印记与法治思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