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会召开

2021-02-15 15:31:24

10月9日下午3时,我院2019年秋季学期学生党支书培训会在明德主楼830召开。本次培训会旨在就党员发展、支部活动等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对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进行培训,保障基层党支部建设顺利推进。财政金融学院片区正处级组织员张茹,学院党委副书记宋科、赵锦兰,党务秘书兰青出席会议。学院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参加学习。会议由学生党建工作部纪检部干事林毅恒主持。

赵锦兰副书记讲话。她强调了党支书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发挥的引导与组织作用,并对新学期党支书工作的开展寄予了高度期望。她指出,在党支部内部,党支书的言行导向极其重要,应充分利用自己的言行引导支部成员,挖掘他们发自内心的入党情愫。首先,党支书应当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大活动为契机,善于观察与发现身边同学的真情流露与入党情怀,积极引导这些同学向党组织靠拢;其次,在支部日常组织生活中,党支书及支部委员应有意识地关心支部成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基层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纪检部部长行子龙重点介绍了新学期支部活动安排和具体要求,针对学生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行工作部署。办公室部长刘嘉恺详细介绍了支部日常生活中的报销规范与具体报销项目、金额规定,分别强调了办公用品、图书、交通费等报销项目的发票要求和注意事项。培训部常委韩子越针对党员发展流程说明了入党申请人条件、党章学习小组、硕博积极分子认定、院党校与校党校申请等事项,解释了新学期院党校申请规定的变化情况。组织部部长符新悦介绍了党员发展所需的相关材料,涵盖了积极分子认定、预备党员转正等流程,强调了材料收集与整理过程的严格要求。宣传部部长吴钰琳从支部活动宣传稿撰写和活动照片的拍摄两方面介绍了宣传材料的规范。

学院片区正处级组织员张茹老师为各位支书讲解《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强调党员发展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就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重要的几条规定进行阐释。针对发展党员的标准,她举出第三条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明确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的几个基本要求,并要求各位支书牢记发展党员的标准,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中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筛选。张茹老师针对入党申请人确立为积极分子、积极分子培养方法、发展对象的确定与政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培训要求、预备党员审核五个阶段分别进行说明,并援引细则中的具体要求对支书进行针对性培训。她强调,不论是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还是审核预备党员,都需从最初的基层党组织审查开始严格要求,便于后续工作的开展。她对支书提出几点期望,第一,应当在工作目标与出发点一致的基础上,认真严谨地对待党员发展工作,杜绝由于态度不端正导致的原则性问题;第二,应当预先准备好解决问题的方案,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第三,前期工作要细致,应为支部活动的开展做好充足的准备。

宋科副书记充分肯定了党支书在支部内的领导作用,并结合自身经历针对新学期党支部工作的开展分享了几点经验。首先,党支书应注意将自我提升与支部工作结合起来,在认真学习条例细则的同时,带动支部同学投入学习中来,增强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自身党性修养;第二,支书应考虑将支部建设和班级活动相结合,发挥作为支部领导者的引领作用,通过积极组织班级活动增强支部成员的信任感,在团组织工作的基础上改善班风,加强支部建设;第三,工作中应脚踏实地,细致入微,尤其注意工作细节,避免“标点符号式”的低级错误。针对学生党建工作,宋科副书记提到,国庆阅兵时,人民军队的庄严感和群众游行时活跃的氛围相辅相成,充分展现了全国人民的爱国情。学生党建工作也可以参考这一现象,改进工作方式,追求端庄严肃和自由活泼相结合的工作氛围,减少党建工作与群众之间的疏离感。




本次会议针对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的要求对各位支书以及支部委员进行培训,为推进学生党建工作以及支部日常生活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大背景下,学院各支部将在学院党委领导以及学生党建工作部协助下,充分贯彻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要求,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序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助力学院“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建设,展现出学院基层支部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责任编辑: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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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培训会旨在就党员发展、支部活动等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对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