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十一月份党员组织生活的通知

2021-01-19 13:37:05

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现就11月份组织生活安排如下。

一、集中学习(11月14日下午)

(一)学习内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二)研讨内容

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和契机,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研讨如何立足岗位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二、开展活动

按照学校《关于组织党员参观国庆70周年大型成就展的通知》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国庆70周年成就展。

三、工作要求

1.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要细化主题和内容;开展后,要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要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吸引力。

3.要将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4.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督促党支部扎实开展好相关工作。教职工党支部要联合本单位行政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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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党支部扎实开展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