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坚持高标定位、主动参与、开放共享,围绕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智力支撑和文化传播等方面,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近30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努力构建“一带一路”教育科技共同体。
创新育人机制,合作培养专门人才。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一带一路”学院,实行人才培养归口管理,聚焦高质量发展,努力建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一带一路”留学生教育基地。牵头成立“一带一路”工程教育国际联盟,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为抓手,打造全球工程教育共同体,促进中国工程技术、工程标准“走出去”。加大留学生招收力度,设立“中国学”、临床医学、海洋学等一批人才培养项目,推进学历学位认证标准联通,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各类专业人才。2018年共有来自 “一带一路”沿线57个国家的2920名国际学生在校学习,占国际学生总数41.4%。
聚焦科技创新,共享互利合作成果。搭建科技对话平台,举办“海上丝绸之路高端国际论坛”“中葡海洋论坛”“海洋法国际学术研讨会”等学术活动,围绕海洋科学与技术、海上经济技术合作、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交流。加强联合研究中心共建,先后共建“中国—印度尼西亚海洋科学与技术中心”“中国—印度尼西亚生物技术联合实验室”“浙江—马来西亚传统药物联合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参与政府重大项目,共同应对生态能源、人口健康、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重大挑战和机遇。推进医疗合作攻关,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医院合作联盟。加强医疗援外工作,将先进医疗技术和优秀人才辐射匈牙利、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成功实施印度尼西亚历史上首批5例肝移植手术。
加强智库建设,合力解决现实问题。推进高端智库建设,成立“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牵头成立宁波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院,聚焦“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撑。探索争端解决机制,出版《“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蓝皮书,由来自沿线30多个国家的近50位专家在充分考虑法律制度和历史文化特点的基础上,借鉴现有争端解决机制成果,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提供建议方案。建设“一带一路”数据库,联合成立海上丝路航运大数据中心,自2017年5月起每月在“中国一带一路网”定期发布“海上丝路贸易指数”解读报告。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环境,开展《“一带一路”投资环境与综合发展指数》数据库及应用平台建设,打造投资贸易智库。
注重人文交流,打造民心相通品牌。构建多边合作机制,定期举办“国际展望峰会”,联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交流机制第二次会议,强化信息交流,促进项目、人才和资金等多方对接。加强丝路文化交流,出版《浙江学者丝路敦煌学术书系》第一辑(10册),举办“丝绸之路”历史文化专题研讨班,与国外高校共同开展文物考古与保护工作,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研究和合作。增进沿线校际交流,启动“致远海外行动计划”,开拓“一带一路”沿线校际交流项目与渠道,组织师生赴重点合作国家交流,推动广大师生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开拓眼界、增长本领。目前,学校已与11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了35项校际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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