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为了普及宪法,提升学生党员们的法律素质,园林学生党支部于2021年12月1日在刘宇新楼412开展宪法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园林学生党支部书记卢昱静老师主持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园林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以及本期发展对象共同参与了本次活动。
在此次活动开展前,卢昱静老师邀请了园艺园林学院2020届毕业生党员,现就读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专业的黄春燕师姐通过录制微视频,为学生党员们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在视频中,黄春燕师姐给学生党员们分享她对于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学习,并介绍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指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这一条是对参加文体活动自甘冒险的规定,并通过举例——天津足球风波案例,让学生党员们更加通透、了解和学习了该条规定,懂得若是由个人自甘冒险产生的风险结果,需要自己承担。
除此之外,黄春燕师姐还对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进行了讲解。该条例是指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在该条例的讲解中,学姐对北京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案进行解读,让学生党员们了解了若动物致人损害侵权,懂得应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的权益。
会议最后,卢老师再次强调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并表示作为学生党员需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要依照宪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弘扬宪法精神,积极投入到“法治梦,中国梦”的建设中,争做能担大任的时代青年。
通过这次普法宣传活动,让学生党员们充分意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维权意识。学生党员更加需要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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