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个学成归来的“富二代”为何会深入农村兴办学校?一个富甲一方的“大地主”为何会抛家舍业散尽家财?一个年轻有为的大丈夫为何会抛妻弃子英勇就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为何会让名校师生为其塑像纪念永远缅怀?请跟随本期的“声动红岩”进入红岩烈士——王朴和他母亲的故事。
“你要永远跟着学校走,继续支持学校,一刻也不要离开学校,弟、妹也交给学校。”这是红岩烈士——王朴在狱中托人给母亲金永华带去的口信。“王朴在口信中说的‘学校’,指的是党组织。”这封口信也记录了王朴、金永华母子俩的革命故事。后世用16个字概括这对母子的事迹:“富家子弟,革命母子,毁家纾难,资助革命。”
这对母子有着怎样的革命故事呢?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他们。
王朴原名王兰骏,于1921年出生于原四川省江北县(今重庆市渝北区)的一个富裕家庭。1944年夏,他改名王朴考入当时设在北碚的复旦大学新闻系。在这里,他学到了马克思主义,逐步树立了共产主义信仰,并受到中共中央南方局的关注。
1945年7月,为了落实党中央开辟农村工作据点的指示精神,南方局青年组动员王朴回乡办学,开展农村工作。王朴响应党的号召,放弃学业,征得母亲金永华的同意,回县兴办学校。
为了掩人耳目,王朴从父亲王莲舫、母亲金永华的名字中各取一字,取校名为莲华学校。同年9月,莲华学校在江北县开学,金永华任董事长,王朴任校长。学校以《新华日报》的新闻等作为教材,语文第一课讲的是:“工人做工,农民种地,工农最辛苦。”向农民学生传播着革命思想。
1946年冬,王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常说:“如果不是抗战爆发,找到了共产党和马克思主义,像我这样出身的人,可能读完大学就出去留洋镀金,不会来管国家大事了,这要归功于党的教导。”
为适应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以便安排更多的党员干部到农村参加革命工作,王朴在征得母亲的同意,并请示上级党组织后,决定扩大学校规模,将莲华学校改为莲华中学。
1947年9月,中共重庆北区工委成立,工委书记齐亮化名李仲伟,以英语教员身份作掩护到校工作,莲华中学就成了北区工委领导机关的所在地,同时也成了江北县和北碚地区党的活动中心。
其间,王朴任中共江北县特支委员,9月任中共重庆北区工委宣传委员兼管统战工作。
随着党的地下活动的开展,地下党面临着经费问题。王朴接受了为组织筹集大笔经费的任务。在与母亲商量之后,年近半百的金永华同意将自己半生积攒所得、准备留给子孙后代的殷实家产全部奉献给党。
从1947年秋至1949年,金永华、王朴陆续变卖了1480石田产和市区的部分沿街房产,折合黄金近2000两。所得款项,一部分作为党的活动经费,一部分存入银行备用。
大量卖田,引起了社会上一些人士的注意。川东临委指示王朴以做生意为名筹建一家贸易公司,作为川东地下党的一个经济据点。1948年初,王朴在重庆民国路宏泰大楼二楼租了一层楼房,根据党的需要创办了南华贸易公司,由王朴任经理。
南华贸易公司成立不久,王朴因叛徒出卖,被捕了。那一天是1948年4月27日。在狱中,敌人“劝导”王朴:“像你这样的家庭,这样的社会地位,为什么要跟共产党呢?”
可无论敌人怎样威逼利诱,王朴仍不为所动。最后,王朴被列入有重大案情的政治犯,转囚于白公馆。在狱中,王朴给母亲带去了那封口信:“你要永远跟着学校走,继续支持学校,一刻也不要离开学校,弟、妹也交给学校。”另一封信是给妻子的,信中他给自己出生不久的孩子取名‘继志’。继承的‘继’,志向的‘志’。
1949年10月28日,在重庆解放前夕,王朴牺牲在大坪刑场,年仅28岁。
重庆解放后,重庆市委、市政府报经西南局批准,将王朴家变卖田产捐赠的经费,折合成人民币,开具成人民银行的支票,如数归还给王朴的母亲金永华,并问及她对党组织有什么要求时,她坚决拒收这笔近2000两黄金折合成的巨款。
她说:“我把儿子交给党是应该的,现在要享受特殊待遇是不应该的;我变卖财产奉献给革命是应该的,接受党组织归还的财产是不应该的;作为家属和子女,继承烈士遗志是应该的,把王朴烈士的光环罩在头上作为资本向组织伸手是不应该的。”“三应该三不应该”的故事至今流传,成为佳话。1984年5月,84岁高龄的金永华如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这位母亲——金永华为何甘愿为了革命散尽家财?为何称儿子是人生路上的导师?为何84岁高龄仍然坚持入党?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声动红岩”,下期我们一起走进这位英雄母亲的故事,一起来探寻答案。
文本来源:重庆日报
来源:爱尚思政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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