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管理服务精细化 目录
1.共青团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工作有成效。党支部委员会对团的工作至少每季度讨论一次。
2.坚持四必谈、四必访(学生伤病住院必访;学生生活及家庭遇特殊困难必访;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事件必访;学生受到处分、处罚,有思想情绪者必访。学生思想波动必谈;学生违章违纪必谈;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必谈;学生受到表扬或批评必谈。)
3.建立党支部定期工作表,明确时间、工作内容、责任人,实行坚持党务公开,党建发文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5.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党员名册台帐等与实际相符。
6.党费收缴工作足额及时,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示1次,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7.坚持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按相关规定对党员进行考核和奖励。
8.督促和引导党员自我管理,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无违法违纪现象,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党支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党支部工作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相关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四类:
(一)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入党申请人名册。
(二)文件: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
(三)记录: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访谈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等,记录中有关的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
(四)计划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本支部的年度工作任务,带头抓好支部文明建设。
(二)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打击报复,做到秉公办事。
(三)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四)对党员考勤、评先选优等涉及党员切身利益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五)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谈心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四、党支部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员、党支部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党内外群众评议党员活动。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认真处理好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
(三)定期开展与群众座谈活动。
(四)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五)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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