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召开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研讨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研究生高水平成果产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满足一流大学建设背景下高水平法学研究生培养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学位授予等相关制度,2021年3月5日上午,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召开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研讨会。会议由王玉辉副院长主持,学院党委副书记高留志、各学科带头人及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李建新主任、王翠玲副主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高完成、杨妮娜等老师参加会议。
王玉辉副院长首先对新时期国家对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的新要求及我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希望各位老师就我院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机制方法、学位论文指导送审答辩环节等培养过程建言献策、集思广益,积极应对人才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变化,共同完善我院的研究生培养体制机制,提升我院研究生的人才培养质量。
随后,各位老师针对我院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积极发言。高留志书记、吴喜梅、张德芬、王建国、王立志、马志强、李建新、杨会永等老师讨论指出,对于研究生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必须要从实际出发,坚持调研优先,真正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科研情况,制定贴近实际、发挥优势的人文社科类人才培养制度。
研讨会中,各位与会老师就研究生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进行了深入讨论,为制定富有可行性、科学性和前瞻性的法学人才培养制度建言献策。老师们从学术论文评价标准、教育研究方法、论文写作过程、论文发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经验分享和讨论,强调对研究生应当做到因材施教,并依托我校双一流高校优势平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活动,承担科研项目,发表学术文章。同时,老师们一致认为我院研究生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制定应发挥法学学科特色,重视省级专业法学研究会的基础引导作用。此外,老师们提出我院应学习我国一流法学名校的培养方式,积极鼓励、支持学生参与国际学术会议,以培育研究生长远广阔的学术视野和锐意奋进的科研态度。
本次研讨会是我院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重要举措,本次会议得到了各学科带头人和老师的大力支持,为提升我院研究生学术能力培养水平提供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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