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日,在第二十七个国际残疾人日来临之际,由吉林省残联、盲、聋、肢残人协会主办,由长春大学、残疾人康复中心、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协办的以“赋予残疾人权利,确保包容与平等”为主题的活动在长春宽城万达广场举行。
庆祝活动在我院听障学生表演的街舞“课间”的绚丽演出中拉开了序幕。
国际残疾人日(英语:International Day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又称世界残疾人日),是1992年10月14日,在第4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自1992年开始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动员全社会力量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从而实现残健“平等、参与、共享、融合”,共创美好生活。作为本次活动的协办方,同学们都怀着激动,期盼的心情尽情地表演。
与中国梦、复兴梦一样,残疾人的幸福满意度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他们是青春的使者,时代的靓点,阳光的精灵,热情万分地迈着炫酷的舞步,带给观众以强烈的震撼。
取之社会,回报社会,感恩生命,感恩阳光,感恩所有帮助过他们的人。
听不见看不见的世界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习惯,但他们会依然阳光、坚强,用他们的方式庆祝他们的节日,同样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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