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共中央党校报告选》杂志2016年第5期(总第389期)刊发了我校党委书记王清义教授的文章,题为《高校党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需要着力处理好的几个问题》。《中共中央党校报告选》创刊于1988年。近30年来,她以高质量的高层报告和研究报告面向读者,被誉为是“集权威性、理论性、政策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高层次刊物。”主要栏目有二:一是“形势与任务报告”(主要栏目)——刊登中央及国家各部委主要领导以及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在中央党校为学员所作报告稿;二是“研究报告”——刊登中央党校省部班学员撰写的研究报告以及其他重要专题研究报告。校党委书记王清义教授的这篇文章,就是他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撰写的。本文被中共中央党校评为“优秀论文”。文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总揽全局、站位高远、思想深刻、针对性强,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深度,对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委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进一步提升我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意义重大。现转发如下。
高校党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需要着力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中央党校厅局级干部进修班(第66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题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党委书记 王清义)
“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的思想指南,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高校党委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抓住高校党建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把握整体性,增强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以系统思维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在系统整合中推进高校党建纵深发展。
一、要正确认识处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之间的关系,促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融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高校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重要领域。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比,占有统领性、先导性、基础性地位。党建工作贯穿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各项工作中。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搞不好会出问题,党的建设搞不好会出大问题。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当前高校处于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前沿。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的重要时期,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是新时期党和国家赋予高等教育的重大责任和神圣使命。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校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要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为此,高校党委要站在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真正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共同发展,不断焕发党建工作新活力,为促进高等教育和谐健康发展,不断提升高校综合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要正确认识处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之间的关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衔接,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党建工作,是做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从思想上建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造,是历经95年的宝贵经验。思想建党是制度治党的前提和基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但历史和实践证明,思想政治工作也不是万能的。“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历史发展的经验总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思想建党是制度治党的前提和基础。制度治党是思想建党的支撑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加强思想教育,有助于提高认识,从思想上正本清源、立根固本,增强制度认同和自觉,有助于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完善制度,有助于思想教育落地生根,巩固教育成果,形成常态长效。教育和制度同向、同时发力,就可以产生管党治党的叠加效应。新形势下高校党委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把思想建党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把制度治党作为管党强党的治本之策,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及时对已有的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坚持和完善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废除一批不适用的制度,制定一些新的法规制度,把握整体性,增强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构建系统完备的高校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使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高度契合、紧密衔接,做到教育和制度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形成最大合力。这是新时期高校党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遵循。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之间的关系,加强以党章为根本,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领导高校的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高校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和根据。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并与时俱进不断加以完善。新时期高校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方向,促进高等教育和谐健康发展,必须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是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根本保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政治上坚定、业务上优秀、作风上过硬、广大师生认可的同志选配到学校领导班子中,特别要选好配强党委书记和校长,切实增强高校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提高领导班子办学治校能力。”一是要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学。“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高校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成为懂教育的政治家,也要当讲政治的教育家。党政一把手,必须讲政治,守规矩;必须懂教育,按教育规律办事;必须善团结,大事讲党性、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讲气度,遇事有胸怀,能包容;必须敢担当,能抓善管,敢于批评,勇于担事。二是要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程序。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党委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三是加强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决策,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四是要依法治校。要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构建系统完备的高校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使制度治党和依法治校高度契合、紧密衔接、有机统一。
四、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共同构建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但历史和实践经验证明,要切实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监督难”问题,必须进一步理清与明确党委和纪委的职责与权限。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管党治党责任最根本的是政治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新时期高校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提高责任意识。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既挂帅又出征”,既要当好“领导者”,又要当好“执行者”和“推动者”。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从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三个层面,发挥好党委在反腐倡廉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自觉接受纪委监督。要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充分认识到监督是关心、爱护、保护,是政治文明进步的体现和标志。党委主要领导要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四是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进一步明确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法律地位。党委要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五是落实好监督责任,把执纪、监督、问责,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纪委书记不参与党委其他业务工作分工,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还主责部门。六是要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对集体讨论事项,每个班子成员必须亮明态度并记录在案。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持会议讨论决定谁负责。建立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对违规过问下级有关事项如实登记和问责。
五、要正确认识处理“依法治党”与“依纪治党”之间的关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党纪与国法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显著特点在于,在强调依法治党的基础上,重在加强纪律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的适用对象是全体党组织、党员,而国法的适用对象是全体社会组织和公民。党纪严于国法,这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党是有着特殊政治使命的政治组织,入了党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群众守法就行,党员光守法不行还得守纪。无数事实证明,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必先违反党的纪律。坚持党纪严于国法,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这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对领导干部来讲,既是约束、限制,更是爱护、保护。新时期高校党委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正确认识处理“依法治党”与“依纪治党”之间的关系。“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 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一是以“两学一做”为抓手,抓党章党规教育,唤醒全体党员党规党纪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合格共产党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着重解决纪、法不分,把违纪当“小节”;降低党员标准,把党员混同于一般群众等突出问题。要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三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严是爱,松是害。强化纪律约束,注重日常管理,落实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各级党组织必须克服惯性思维,以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就要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要立即处理。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严格执纪不放松、绷紧监督之弦不懈怠、扎紧制度笼子不落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关键少数”和广大党员干部之间的关系问题,盯紧“关键少数”,管好“最大多数”,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重点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因为,相比于广大党员群体,领导干部居于少数,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决定着一个地方或部门的政治生态,只有领导干部自身素质过硬、工作过硬,我们的事业才会兴旺发达。只有抓好“关键少数”才能带动最大多数。因此,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仍是当前全面反腐败领域的一个重点。但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只盯住“关键少数”是远远不够的。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又要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还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大多数,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在第一线,是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力量,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没有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再好的政策措施也会落空。”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是高校党建工作的执政之基、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力量之源。高校党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既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要管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个“最大多数”。坚持问题导向,聚集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一些干部党员存在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和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着力解决少数院(系)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的问题。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实现由“关键少数”向最大多数延伸,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七、要正确认识处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树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的氛围。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我党五大建设内容之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由于种种原因,“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影响恶劣。”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但实践证明,反腐与倡廉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是我们党建立“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程的两个组成部分。高校党委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正确认识处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手段,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首先,要把反腐斗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其次,还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抓典型,树榜样,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先进的榜样激励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再次,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自觉地把个人的前途同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奉献社会和服务人民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建功立业。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讲,“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要抓好思想理论建设、抓好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抓好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