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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学院举行党委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

2021-06-17 17:20:55 华南理工大学新闻网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印发<物理与光电学院开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物理党委〔2021〕2号),5月28日上午,华南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学院举行学院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中国共产党简史》(以下简称《简史》)和《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学习会。学习会由学院党委负责人张淑娟主持,学院党委委员、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员、教工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会。

“第一议题”学习会现场

《简史》为党史学习教育指定教材,本次专题学习会由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委委员分别领学《简史》的八个篇目——《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民主革命纲领的制定》《党的七大和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和筹建新中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历史转折》《党的十五大和确立邓小平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党的十六大和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纲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十九大和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简史》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格遵守两个“历史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忠实记录了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充分反映了我们党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人类文明进步事业作出的历史功绩,系统总结了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宝贵经验,集中彰显了党在各个历史时期淬炼锻造的伟大精神。《简史》共10章,70节,约28万字,充分吸收党史研究最新成果,以史论结合的形式,重点叙述和评价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战略部署、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及其发展历程;深入阐释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道理;着力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革命精神和风范;深刻解读历史性变革中蕴藏的内在逻辑,历史性成就背后的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优势,文风朴实、通俗易懂,是全党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历史的重要读物。

学习会第二部分,张淑娟书记领学了《宗教事务条例》的部分条款。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686号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2月1日施行。《宗教事务条例》分总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法律责任、附则九章,共七十七条。《宗教事务条例》明确了宗教事务管理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条例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条例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的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图文/物理与光电学院 编辑/赵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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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华南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学院举行学院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中国共产党简史》和《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