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分子应具备什么条件?
(1)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入党愿望比较迫切;
(2)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方面表现积极。
2.确定积极分子的程序如何?
(1)提交入党申请书;
(2)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推荐;
(3)党支部听取群众意见;
(4)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决定;
(5)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递交申请书后何时被列为积极分子?
(1)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对其情况比较了解的,党支部要及时讨论;
(2)对其情况不大熟悉需要时间了解的,可以推迟讨论,但不宜太长,并要及时谈话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4.党支部应做哪些工作?
(1)派人与其谈话,指出努力方向、要求;
(2)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研究落实培养考察的措施(包括指派1-2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
(4)对尚不具备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志,也应及时谈话,指出不足,引导和鼓励其进步,具备条件后适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5.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日常如何管理?
(1)建立档案: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群众反映材料、调查证明等;每人一袋专人保管;
(2)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分析研究;
(3)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充实:对已经丧失信念、经长期教育无效的,不再列为积极分子;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登记制度;
(5)及时做好调动工作单位的积极分子材料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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