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学校美育,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战略高度,多次对做好美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前不久,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强调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将学校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可以说,党和国家对美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之高、布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教育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培养造就全面的、完整的、现代化的人,在此过程中,美育发挥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多年来,针对学校美育工作,学界和教育界虽然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但在观念、理念上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模糊,厘清这些观念理念,是落实好美育顶层设计、发挥好美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作用的必要基础和前提。当前抓好学校美育应着重解决好两个问题。
艺术教育与美育如何区分
艺术教育与美育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艺术是美的集中体现,也是人类审美活动的主要形式,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美育资源,因此,艺术教育一直被作为学校美育的主要途径。从我国美育的实践看,通过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艺术课程的方式开展美育,有力地推动了美育事业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具体而言,就是在认识上将艺术教育等同于美育;在实践上直接用艺术教育代替美育。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在美育实施的过程中,过度注重艺术知识的学习和艺术技能的训练,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学生审美的体验和兴趣的培养。
美育即审美教育,其目的是为了激发人对美的兴趣,提高对美的感知力、鉴赏力、理解力和创造力,进而使人在美的体验中获得情感和精神上的享受。因此,美育的过程,实际上是丰富情感、陶冶情操、温润心灵的过程,强调的是情感和精神上的体验。具体到艺术领域来说,作为审美主体的人是否能够通过艺术作品获得良好的审美体验,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审美的兴趣,二是审美的能力。前者决定审美主体是否能够通过作品激发审美意识、获得美的体验;后者则影响着体验的程度和效果。另一方面来看,前者也是后者的基础,如果审美主体意识得不到激发,审美能力也无从谈起。
对于提升审美能力而言,艺术教育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同时,通过艺术教育掌握基本的艺术知识和技能,对激发学生的艺术审美兴趣也是有帮助的,但却不是决定性的因素。举例来说,一个不会唱歌甚至五音不全的人,并不一定就不喜欢音乐,也不妨碍他能够从音乐作品中获得情感上的共鸣和精神上的愉悦。反之,如果过度强调艺术技能,甚至以应试的压力强制学生学习,这样非但不能激发兴趣,反而会扼杀兴趣,起到相反的效果。正因为此,有学者提出,作为以美育为目的的艺术教育,其任务除了教授基础知识和技能外,还包括让学生通过各类艺术活动获得丰富的审美体验,让学生在欣赏美、感知美、创造美的过程中享受情感和精神上的“纯粹快乐”,从而激发和培养对艺术和审美的兴趣,使之成为“业余的艺术爱好者”。
事实上,相对于单纯的技能传授,以培养兴趣为指向的艺术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美育师资的关注大多还集中在解决“缺口”上。其实,与“缺多少教师”同样重要的,是“缺什么样教师”的问题。受艺术教育技能化的影响,现在对美育教师大多强调其艺术专业背景,这也会导致教师存在“会教艺术但不懂美育”的问题。美育的内涵远比艺术教育复杂得多,这也客观上要求美育师资的培养不能限于艺术技能教学层面上,而是要具备实施美育的多方面专业背景,其中至少涉及美学、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近几年,相继有学者提出专门设置“美育学”学科的建议,这是很有必要的,既有利于美育理论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也有利于美育专业化、专门化人才的培养,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无用之用与功利之用如何取舍
当下艺术教育之所以存在技能化的问题,除了对美育的认识存在偏差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艺术教育在一定程度上的功利化。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在一些人看来,“艺术”基本上被等同于“技术”,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学生获得审美体验、培养艺术兴趣,而是为了追求“一技傍身”。这种强调“功利之用”的目标取向与美育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
关于“美育之用到底为何”这一问题,近代美育思想家王国维提出的“无用之用”思想影响深远。在《论教育之宗旨》一文中,王国维指出,“盖人心之动,无不束缚于一己之利害;独美之为物,使人忘一己之利害而入高尚纯洁之域,此最纯粹之快乐也”。在他看来,审美在物质和现实层面上是完全去功利的,而美育正是通过审美对于现实功利的“无用”,来实现其对人的精神提升和促进全面发展的“功用”,最终造就“完全之人物”。
王国维所倡导的美育“无用之用”,恰恰“可为大用”。美育不能成为实现功利的工具,而是应该摆脱技能化、功利化的束缚,充分发挥好在涵养道德、丰富情感、美化心灵、提升心境等方面的作用,让学生学会从高尚纯粹的审美体验中,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愉悦和人生乐趣。做到这一点,美育的实施者应及时更新美育观念,依据美育规律,进一步明确教育目标、更新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积极构建审美兴趣与审美能力并重、技能训练与审美体验相容、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美育课程与其他课程融通的美育教育体系。当前最要紧的,是要解决好美育如何评价的问题,这也是目前困扰理论界和教育界的一道难题。例如:美育评价到底应该评的是什么?仅对学生艺术素质进行评价是否科学?审美作为个人体验,如何评价其效果?共性的评价标准如何尊重个人的审美差异?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评价是教育的“指挥棒”,只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评价导向,美育才能真正回归“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本位。
(作者系南京艺术学院党委书记,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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