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医学院
志愿服务交流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养老志愿服务交流会议(以下简称交流会议)的经验交流,完善交流会议工作的开展,使交流会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是规范交流会议开展的基本依据之一,适用于参加养老项目的所有大学生志愿者。
第二章 交流会议管理
第三条交流会议管理目的:为统一交流会议管理模式,规范交流会议流程,提高交流会议质量。
第四条会议地点:山东中医药大学(长清校区)空教室召开,详细地点由文案工作组成员提前通知。
第五条会议时间: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文案工作组成员提前通知。
第六条交流会议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医学院领导下开展,志愿服务队代表、文案工作组成员须准时参加会议,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交流会议的,应提前向文案工作组请假。
第三章 交流会议过程
第七条参加交流会议的每位志愿服务队代表应积极如实汇报近期志愿服务情况并对近期的志愿服务情况进行总结发言。
第八条文案工作组成员对交流会议内容汇总整理,及时更新流动信息统计表,对会议照片进行存档。
第九条参加交流会议的服务队代表、文案工作组成员应认真听取领导发言,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条交流会议结束后,志愿服务队代表应及时开展队内会议,向队内成员总结交流会议内容,做好志愿服务工作规划。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生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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