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求实 奋发有为
——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党支部王振宇个人事迹
王振宇,男,中共党员,烟台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学专业本科生,烟台大学首届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法131-1班班长,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注册志愿者。曾任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副主席,院新闻中心执行主任,烟台大学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执行主任。他于201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本科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他就像一个永远精力充沛的超人一样,无论学业还是工作都无愧于“卓越”二字,并且深深地影响着他所带领的集体。2016年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本科期间曾获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互联网+时代法科生创新创业”——全国高校首届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优秀论文奖、烟台大学“青春榜样”等20余项表彰奖励。其担任班长的法131-1班及团支部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称号,并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高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称号,司法考试通过率高达50%,硕士研究生考试通过率高达50%,是个名副其实的学霸班。其本人在校期间参加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时数超过9000小时,提供法律咨询百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60余次,协助诉讼5次,赴社区、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2015年,全国高校掀起了创新创业的热潮,基于从事法律服务的经历以及对法律服务业的思索,王振宇积极开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创业的探索与实践。他主持的“网开三面,法无二门——互联网+法律服务”项目荣获烟台大学首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基于该项目的研究成果,他撰写了论文《面向法律服务业的O2O服务模式设计——兼述律动App设计实践》成功获评首届“‘互联网+’时代法科生创新创业”全国高校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优秀论文奖,并受邀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2016年,王振宇又在该项目研究基础上与好友一起创办了烟台思哲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经理,入驻烟台大学大学生创业园。2016年8月,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节目以“阳光90后王振宇:热心公益法律援助的学霸”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央视网、齐鲁网等多家媒体进行转载报道。2017年3月,王振宇被评为山东省省级优秀毕业生,并获得山东大学计算机信息资源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位。
一点一滴,从生疏不通到轻车熟路,每一步都伴随着汗水和艰辛,在王振宇丰富充实的大学生活背后是对自己的一个又一个挑战。回首一路走来的成长岁月,他说:“回首过去,庆幸并未虚度年华;展望未来,依旧坚持脚踏实地。我始终相信努力奋斗的意义,只有这条路才能通向更高的金字塔。”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全部评论 (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