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人发学院党委在东校区主楼401教室举行了党史系列讲座第二讲——“《乡村振兴促进法》何以促进乡村”。邀请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青神乡村振兴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律系教授任大鹏老师做专题报告,学院学生党员、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会。讲座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玉梅副教授主持。
讲座开始,任大鹏教授强调,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一直与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今年是建党百年,也是我国从脱贫攻坚到全面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转折之年,因而学习今年4月29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极具现实意义。任大鹏教授主要从《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背景与目的、法律价值、法律基本结构、法律原则、促进乡村振兴的法律措施及如何保障法律措施的落实等方面展开此次讲座。
任大鹏教授指出,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法律依据,《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农村法制建设与乡村法律制度体系架构的要求。他认为,这部法律的价值体现在方方面面,包括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明确党和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本职责、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法律制度基础等。
随后,任大鹏教授为大家分析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基本结构并介绍了各章节的主要内容,强调了法律的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并简要介绍了本法规定的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文化繁荣、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制度体系,以及实现城乡融合、促进乡村振兴的扶持保障措施。最后,他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在制度层面上具有很多创新之处,需要建立保障法律实施的体制机制确保法律切实落实。李玉梅老师强调,未来青年学子们在乡村振兴中是大有可为的。
法学系本科生党支部书记段成涛表示,任大鹏老师“何以促进乡村振兴”的专题讲座让我收获良多,既学习到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新时代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补齐三农短板的重要意义,也感受到了我们未来的责任之重。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我们作为农科院校尤其是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要充分认识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准确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制度要求,既要在理论上深入研究,又要走到农村、走进农民,深入实践,用自己的青春力量为祖国三农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学与英语专业硕士联合党支部党员彭博表示,任大鹏老师主要从立法目的与价值、基本原则、立法体系、政策措施以及法律对政策措施的落实保障等方面分析《乡村振兴促进法》,并结合现如今乡村振兴领域所面临的人才不足、产业不兴旺等实际问题展开讲解,让同学们在加深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理解的同时,也充分体会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党和国家的乡村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加坚定了为人民奉献自我、在奋斗中实现青春的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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